、第三章、招标程序 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第十八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在编制和报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一并提出项目的具体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报项目审批部门核准,二,编制招标文件、三.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四。向招标人递交投标申请,五,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六,向合格的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勘察.并对相关问题作出说明,七。编制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投标,八,组建评标委员会。九.开标 评标,提交评标报告 十、按评标委员会的意见确定中标人 十一,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定标后应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提交书面报告,十二.发出中标通知书 签订合同.货物,服务项目的招标投标、参照上述规定的程序进行、第十九条,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控股或者占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公开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在国家和省发展计划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报刊 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上发布、第二十条,省重大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邀请招标。一。因技术复杂.专业性强或者有其他特殊要求的.二.只有少数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三、涉及国家机密或专利权保护的、四、受自然资源及环境限制的,五。新技术或技术规格事先难以确定的.投标邀请书发出前 应当向项目审批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的邀请招标 应当在省保密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下进行.第二十一条。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 应当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具体包括。一。具有项目法人资格,或者法人资格、二.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工程技术.概预算.财务和工程管理等方面专业技术力量。三 有从事同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经验、四。设有专门招标机构或者拥有3名以上专职招标业务人员,五 熟悉和掌握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规规章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项目审批部门对招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并核准后,招标人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 并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一次核准手续仅适用于一个工程建设项目,第二十二条 招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人在报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一并报送下列书面材料、一、招标人营业执照.二,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专业技术力量情况、三。内设的招标机构或者专职招标业务人员的基本情况.四.拟使用的专家库情况,五。其他材料.第二十三条.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在定标后 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项目审批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书面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和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二.资格预审文件和资格预审结果,实行资格预审的.三,招标文件,四,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报告,五.中标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