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甘肃省公路路政执法管理基层场站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 DB62/T 2995-2019
  • 甘肃省雷电灾害鉴定技术规范 DB62/T 2968-2019
  • 甘肃省公路沥青路面微表处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附条文说明] DB62/T 3129-2017
  • 甘肃省额定电压330kV(Um=363kV)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及其附件 第1部分:试验方法和要求 DB62/T 2862.1-2018
  • 甘肃省地源热泵系统建筑应用能效测评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 DB62/T 3142-2018
  • 甘肃省行业用水定额 第3部分 生活用水定额 DB62/T 2987.3-2019
  • 兰州市环境卫生精细化管理规范 第1部分 清扫保洁 DB62/T 4000.1-2019
  • 甘肃省岩土工程勘察规范[附条文说明] DB62/T25-3063-2012
  • 甘肃省公路隧道防火涂料施工质量验收规程[附条文说明] DB62/T 25-3103-2015
  • 甘肃省运动场地合成材料面层原材料使用规范 DB62/T 2988-2019
第二章,燃气发展规划与应急保障 第八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以及能源规划。结合全国燃气资源总量平衡情况,组织编制全国燃气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能源规划以及上一级燃气发展规划,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燃气发展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备案、第九条.燃气发展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 燃气气源 燃气种类,燃气供应方式和规模,燃气设施布局和建设时序。燃气设施建设用地 燃气设施保护范围,燃气供应保障措施和安全保障措施等.第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燃气发展规划的要求、加大对燃气设施建设的投入。并鼓励社会资金投资建设燃气设施 第十一条。进行新区建设.旧区改造,应当按照城乡规划和燃气发展规划配套建设燃气设施或者预留燃气设施建设用地、对燃气发展规划范围内的燃气设施建设工程。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依法核发选址意见书时 应当就燃气设施建设是否符合燃气发展规划征求燃气管理部门的意见、不需要核发选址意见书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依法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就燃气设施建设是否符合燃气发展规划征求燃气管理部门的意见 燃气设施建设工程竣工后 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竣工验收、并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竣工验收情况报燃气管理部门备案。第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燃气应急储备制度、组织编制燃气应急预案.采取综合措施提高燃气应急保障能力。燃气应急预案应当明确燃气应急气源和种类,应急供应方式.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救援措施等内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燃气供求状况实施监测.预测和预警、第十三条,燃气供应严重短缺,供应中断等突发事件发生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及时采取动用储备、紧急调度等应急措施,燃气经营者以及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承担相关应急任务

页面正在加载中,点此刷新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