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创建良好的人居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强化城市绿化监督管理.根据,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第100号令,等有关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凡在我市城市规划区域内的机关,团体 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城市绿化.绿地,建设和管理 是指城市规划区域内的绿地和绿地以外的树木 花草,绿化设施的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城市绿地按主要功能分类为.一、公园绿地是指向公众开放,以游憩为主要功能。兼具生态。美化.防灾等作用的绿地,二,生产绿地是指为绿化提供苗木。花草,种子的苗圃,花圃。草圃等 三。防护绿地是指城市中具有卫生,隔离和安全防护功能的绿地 包括卫生隔离带 道路防护绿地 城市高压走廊绿带,防风林、城市组团隔离带等、四、附属绿地是指城市建设用地中绿地之外各类用地中的附属绿化用地.包括居住用地 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设施用地和特殊用地中的绿地,五、其他绿地是指对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居民休闲生活,城市景观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有直接影响的绿地。包括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郊野公园,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林地。城市绿化隔离带 野生动植物园 湿地、垃圾填埋场恢复绿地等、第四条 城市绿化应坚持为经济建设服务.为人民生活服务的原则 统筹规划,统一管理,分别养护,各负其责 第五条,市公用局是我市城市绿化的行政主管部门。其所属的市园林管理处是我市城市绿化管理的工作机构,受市公用局委托具体负责城市绿化工作的规划 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市住建,规划.国土资源 工商 林业,水务.公安等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 密切配合我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城市绿化工作、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绿化城市的义务和管护绿化成果、绿化设施的责任.有权举报违反本办法的行为,鼓励和提倡社会捐助,绿地认养 街路和游园题名等多元化绿化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