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轴心受压构件5,2.1 当轴心受压构件截面有所削弱 如开孔或缺口等 时 应按公式5、2,1计算其强度。式中Aen为有效净截面面积 应按下列规定确定.1.有效截面面积Ae按本规范第5,6、7条中的规定算得.2、若孔洞或缺口位于截面的无效部位。则Aen,Ae、若孔洞或缺口位于截面的有效部位.则Aen.Ae。位于有效部位的孔洞或缺口的面积,3,开圆孔的均匀受压加劲板件的有效宽度b e.可按下列公式确定.当d0。b,0 1时.be、be.当0,1 d0、b.0 5时、be be、当0,5,d0,b。0 7时。be。be。λc,0 53。式中 d0 孔径,be、相应未开孔均匀受压加劲板件的有效宽度。按第5,6节的规定计算 b。t。板件的实际宽度.厚度 fy,钢材的屈服强度。E、钢材的弹性模量 若轴心受压构件截面没有削弱、则仅需按公式5 2 2计算其稳定性而毋须计算其强度,5,2、2、轴心受压构件应按公式5 2.2计算其稳定性 通过理论分析和对各类开口 闭口截面冷弯薄壁型钢轴心受压构件的试验研究。证实轴心受压杆件的稳定性可采用单一柱子曲线进行计算,根据对现有试验结果的统计分析和计算比较。柱子曲线可由基于边缘屈服准则的Perry公式计算,式中之初始相对偏心率ε0系按试验结果经分析比较确定 5、2 3,闭口截面 双轴对称开口截面的轴心受压构件多系在刚度较小的主平面内弯曲失稳、不卷边的等边单角钢轴心受压构件系单轴对称截面 由于截面形心和剪心不重合,因此在轴心压力作用下,此类构件有可能发生弯扭屈曲,但若能保证等边单角钢各外伸肢截面全部有效 则在轴心压力作用下此类构件的扭转失稳承载能力比弯曲失稳承载能力降低不多,鉴于在冷弯薄壁型钢结构中.单角钢通常用于支撑等较为次要的构件,为避免计算过于繁琐,故近似将其归入本条 对于受力较大的不卷边等边单角钢压杆。则宜作为单轴对称开口截面按第5,2,4条的规定计算,5,2,4。5.2,5。近年来,国内有关单位对单轴对称开口截面轴心受压构件弯扭失稳问题所进行的更为深入的理论分析和试验研究表明、采用 换算长细比法,来计算此类构件的整体稳定性是可行的。故本规范仍沿用原规范的规定 但对其中扭转屈曲计算长度和约束系数β的取值作了更明确的定义,以使有关规定的物理意义更为明晰 5、2。6.实腹式轴心受压直杆的弹性屈曲临界力通常均可不考虑剪切的影响 据计算 因剪切所致附加弯曲仅将使此类构件的欧拉临界力降低约0,3 左右、但是,对于格构式轴心受压构件来说,当其绕截面虚轴弯曲时.剪切变形较大,对构件弯曲屈曲临界力有显著影响,故计算此类构件的整体稳定性时、对虚轴应采用换算长细比来考虑剪切的影响.本条根据理论推导 列出了几种常用的以缀板或缀条连接的双肢或三肢格构式构件换算长细比的计算公式、本条有关格构式轴心受压构件单肢长细比λ1的要求是为了保证单肢不先于构件整体失稳、5,2 7 格构式轴心受压构件应能承受按公式5,2.7算得的剪力,格构式轴心受压构件由于在制作 运输及安装过程中会产生初始弯曲、通常假定构件的初始挠曲为一正弦半波.构件中点处的最大初挠曲值不大于构件全长的1。750,同时,轴心力的作用存在着不可避免的初始偏心、根据实测统计分析 一般可取此初始偏心值为0,05ρ、ρ系此构件的截面核心距,在轴心力作用下、此格构式轴心受压构件内将会产生剪力,以受力最大截面边缘屈服作为临界条件,即可求得公式5.2 7所示之杆内最大剪力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