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二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擅自在公路上设卡,收费的。按照管理权限 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2万元以下罚款 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第二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九条第,一。二.五,六,七、项规定 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或者影响公路畅通的。按照管理权限。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 并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一,设置摊点,招牌的。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二,利用机动车占路经营的、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三,倾倒和堆放垃圾,淤泥或者其他非公路养护施工材料的 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四,填塞,挖掘排水沟的、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五,设置路障、棚屋的、处以3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六.在公路桥,涵 或者排水沟筑坝、设置闸门的 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七,设置加油站以及维修.洗车。停车场点的、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八.机动车制造.维修和检测单位将公路作为检验机动车制动性能的试车场地的.处以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九条第,四 项规定。从事危及公路安全作业的,按照管理权限。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 并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一、沤肥,打场,晒物,燃烧物品的,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二.采矿.取土 挖砂.养鱼.种植作物,烧窑、制坯。排放污水的。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第二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十条规定,未经批准,占用。挖掘公路的、按照管理权限,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 未经批准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的 按照管理权限.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恢复原状.并处以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第三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在大中型公路桥梁和渡口周围200米、小型公路桥。涵.周围80米,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100米范围内、以及在公路两侧限定距离内从事危及公路安全作业的 按照管理权限,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一,倾倒垃圾 污物 堆放或者倒运物资的。处以5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二.爆破、采石,取土,挖砂.擅自压缩或者扩宽河床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 未经同意或者未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以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的,按照管理权限。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未经批准超过公路、公路桥梁 公路隧道的限载,限高 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在有限定标准的公路,公路桥梁上或者公路隧道内行驶的。按照管理权限,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第三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未经批准,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在公路上行驶的、按照管理权限,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 并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造成公路损坏。责任者未及时向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按照管理权限。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损坏,擅自移动、涂改公路附属设施.可能危及公路安全的.按照管理权限,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或者纠正违法行为.并处以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损坏.滥砍、盗伐公路用地上树木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有关规定处罚、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 损坏.擅自挪动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的标桩和界桩的,按照管理权限,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或者纠正违法行为.并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规定。在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或者擅自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按照管理权限 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拆除、并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对公路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对公路造成较大损害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报告公路管理机构,接受公路管理机构的调查,处理后方得驶离、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交通行政主管部门 公路路政管理工作人员玩忽职守 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十二条,妨碍公路路政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 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十三条,当事人对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