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二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擅自在公路上设卡、收费的,按照管理权限 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 并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2万元以下罚款.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第二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九条第,一 二,五,六,七 项规定,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或者影响公路畅通的。按照管理权限,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 一.设置摊点、招牌的、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二、利用机动车占路经营的 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三,倾倒和堆放垃圾。淤泥或者其他非公路养护施工材料的,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四、填塞,挖掘排水沟的。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五,设置路障,棚屋的.处以3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六.在公路桥。涵.或者排水沟筑坝。设置闸门的。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七。设置加油站以及维修,洗车.停车场点的、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八 机动车制造,维修和检测单位将公路作为检验机动车制动性能的试车场地的 处以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第二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九条第.四,项规定、从事危及公路安全作业的,按照管理权限、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一.沤肥,打场,晒物。燃烧物品的 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二,采矿,取土 挖砂.养鱼。种植作物。烧窑、制坯 排放污水的,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十条规定、未经批准、占用、挖掘公路的,按照管理权限,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 并处以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第三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 未经批准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的。按照管理权限 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恢复原状.并处以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第三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在大中型公路桥梁和渡口周围200米 小型公路桥,涵。周围80米,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100米范围内,以及在公路两侧限定距离内从事危及公路安全作业的,按照管理权限。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一 倾倒垃圾,污物 堆放或者倒运物资的、处以5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二,爆破,采石,取土 挖砂 擅自压缩或者扩宽河床的 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第三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未经同意或者未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以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 埋设管线,电缆的。按照管理权限,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 未经批准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在有限定标准的公路,公路桥梁上或者公路隧道内行驶的,按照管理权限,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 并处以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第三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未经批准。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在公路上行驶的,按照管理权限.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 并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造成公路损坏 责任者未及时向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按照管理权限,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第三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 损坏、擅自移动 涂改公路附属设施。可能危及公路安全的、按照管理权限,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或者纠正违法行为,并处以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损坏。滥砍 盗伐公路用地上树木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有关规定处罚、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损坏,擅自挪动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的标桩和界桩的,按照管理权限.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或者纠正违法行为、并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规定,在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或者擅自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 按照管理权限,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拆除,并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第四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对公路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对公路造成较大损害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报告公路管理机构,接受公路管理机构的调查,处理后方得驶离,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公路路政管理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十二条、妨碍公路路政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三条,当事人对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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