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擅自在公路上设卡 收费的.按照管理权限。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 处以2万元以下罚款,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九条第,一,二,五。六。七 项规定 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或者影响公路畅通的。按照管理权限.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 并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一,设置摊点、招牌的.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二 利用机动车占路经营的.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三、倾倒和堆放垃圾,淤泥或者其他非公路养护施工材料的。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四,填塞.挖掘排水沟的。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五,设置路障 棚屋的,处以3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六.在公路桥。涵。或者排水沟筑坝、设置闸门的。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七,设置加油站以及维修.洗车,停车场点的,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八,机动车制造 维修和检测单位将公路作为检验机动车制动性能的试车场地的,处以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九条第,四、项规定、从事危及公路安全作业的 按照管理权限.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 并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一 沤肥 打场、晒物,燃烧物品的.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二。采矿.取土,挖砂 养鱼、种植作物,烧窑.制坯。排放污水的 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十条规定 未经批准、占用。挖掘公路的.按照管理权限 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第三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未经批准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的,按照管理权限、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恢复原状。并处以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第三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在大中型公路桥梁和渡口周围200米.小型公路桥。涵、周围80米.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100米范围内,以及在公路两侧限定距离内从事危及公路安全作业的.按照管理权限.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 一 倾倒垃圾,污物,堆放或者倒运物资的.处以5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二.爆破,采石,取土 挖砂。擅自压缩或者扩宽河床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第三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未经同意或者未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以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的。按照管理权限.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 未经批准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在有限定标准的公路,公路桥梁上或者公路隧道内行驶的.按照管理权限,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未经批准,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在公路上行驶的,按照管理权限,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造成公路损坏.责任者未及时向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 按照管理权限 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损坏、擅自移动、涂改公路附属设施,可能危及公路安全的、按照管理权限 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或者纠正违法行为.并处以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损坏,滥砍,盗伐公路用地上树木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的有关规定处罚、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损坏、擅自挪动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的标桩和界桩的、按照管理权限、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或者纠正违法行为,并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规定。在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或者擅自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 按照管理权限.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拆除。并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第四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对公路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对公路造成较大损害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报告公路管理机构,接受公路管理机构的调查 处理后方得驶离。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交通行政主管部门 公路路政管理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 滥用职权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十二条,妨碍公路路政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三条.当事人对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