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二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擅自在公路上设卡.收费的,按照管理权限、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 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2万元以下罚款、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九条第 一 二。五.六。七,项规定,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或者影响公路畅通的。按照管理权限。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 一。设置摊点.招牌的,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二。利用机动车占路经营的、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三。倾倒和堆放垃圾,淤泥或者其他非公路养护施工材料的 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四、填塞,挖掘排水沟的。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五.设置路障.棚屋的,处以3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六.在公路桥。涵.或者排水沟筑坝,设置闸门的。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七,设置加油站以及维修。洗车,停车场点的 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八,机动车制造,维修和检测单位将公路作为检验机动车制动性能的试车场地的、处以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第二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九条第,四,项规定、从事危及公路安全作业的 按照管理权限,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 一.沤肥,打场,晒物,燃烧物品的.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二,采矿.取土、挖砂。养鱼,种植作物。烧窑、制坯.排放污水的,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第二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十条规定,未经批准。占用,挖掘公路的,按照管理权限 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第三十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未经批准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的 按照管理权限,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恢复原状 并处以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第三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在大中型公路桥梁和渡口周围200米。小型公路桥,涵。周围80米、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100米范围内.以及在公路两侧限定距离内从事危及公路安全作业的.按照管理权限,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一.倾倒垃圾、污物,堆放或者倒运物资的.处以5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二 爆破 采石。取土.挖砂 擅自压缩或者扩宽河床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第三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未经同意或者未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 电缆等设施,以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的、按照管理权限,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第三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未经批准超过公路 公路桥梁,公路隧道的限载,限高,限宽 限长标准的车辆.在有限定标准的公路,公路桥梁上或者公路隧道内行驶的,按照管理权限,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第三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未经批准,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在公路上行驶的。按照管理权限,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造成公路损坏.责任者未及时向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按照管理权限、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第三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 损坏 擅自移动.涂改公路附属设施 可能危及公路安全的,按照管理权限,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或者纠正违法行为。并处以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损坏,滥砍,盗伐公路用地上树木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有关规定处罚,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损坏,擅自挪动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的标桩和界桩的、按照管理权限,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或者纠正违法行为,并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规定、在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或者擅自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按照管理权限、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拆除、并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第四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对公路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对公路造成较大损害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报告公路管理机构,接受公路管理机构的调查,处理后方得驶离.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 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公路路政管理工作人员玩忽职守 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二条.妨碍公路路政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三条。当事人对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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