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二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擅自在公路上设卡.收费的、按照管理权限.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2万元以下罚款。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九条第、一,二,五、六。七,项规定。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或者影响公路畅通的,按照管理权限,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 并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一、设置摊点、招牌的。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二,利用机动车占路经营的,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三 倾倒和堆放垃圾,淤泥或者其他非公路养护施工材料的 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四,填塞、挖掘排水沟的,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五。设置路障.棚屋的、处以3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六 在公路桥 涵 或者排水沟筑坝 设置闸门的,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七.设置加油站以及维修 洗车、停车场点的。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八、机动车制造,维修和检测单位将公路作为检验机动车制动性能的试车场地的、处以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第二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九条第。四。项规定、从事危及公路安全作业的、按照管理权限 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 并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一,沤肥 打场.晒物,燃烧物品的,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二,采矿 取土 挖砂.养鱼,种植作物 烧窑,制坯 排放污水的 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 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第二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十条规定.未经批准、占用、挖掘公路的,按照管理权限,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第三十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未经批准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的。按照管理权限 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恢复原状、并处以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第三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在大中型公路桥梁和渡口周围200米 小型公路桥、涵,周围80米、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100米范围内。以及在公路两侧限定距离内从事危及公路安全作业的,按照管理权限、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一,倾倒垃圾。污物,堆放或者倒运物资的、处以5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二 爆破。采石,取土、挖砂。擅自压缩或者扩宽河床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第三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未经同意或者未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以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 电缆的,按照管理权限,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未经批准超过公路 公路桥梁,公路隧道的限载、限高 限宽 限长标准的车辆.在有限定标准的公路.公路桥梁上或者公路隧道内行驶的、按照管理权限 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第三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未经批准,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 在公路上行驶的、按照管理权限 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造成公路损坏,责任者未及时向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按照管理权限、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损坏。擅自移动、涂改公路附属设施,可能危及公路安全的、按照管理权限。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或者纠正违法行为、并处以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损坏 滥砍。盗伐公路用地上树木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有关规定处罚。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损坏,擅自挪动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的标桩和界桩的,按照管理权限。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或者纠正违法行为,并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规定 在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或者擅自埋设管线 电缆等设施的,按照管理权限.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拆除 并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第四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 对公路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对公路造成较大损害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报告公路管理机构、接受公路管理机构的调查。处理后方得驶离、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交通行政主管部门 公路路政管理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十二条,妨碍公路路政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三条、当事人对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 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