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农村、社区火灾防控 第十二条.完善机构.夯实下列情形的组织建设基础,一,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建立健全消防档案.档案应包括乡镇基本情况,辖区单位名册,防火检查,消防宣传教育,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等.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 二,社区 村委会、的主要负责人是本社区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农村 社区消防安全指导委员会。消防工作组等消防安全组织,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消防工作制度.制定防火公约,社区 行政村要细化消防安全管理职责。明确管理人、乡镇与辖区单位,村委会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将消防安全责任纳入创建安全单位。安全村居文明户。五好 家庭等活动 调动社会群体共同参与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依托村庄,社区警务室设置消防器材室并安装报警电话.张贴社区消防建设示意图。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等、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水枪.水带等、定期组织消防演练、具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三 2010年 全市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成立消防安全领导组织。依托综治.派出所设立消防管理办公室 落实消防工作任务。2011年。全市村、居、委会要落实消防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日常消防安全工作 第十三条 统筹规划。夯实下列情形的设施建设基础、一。城市社区要建设公共消防设施,配足配齐灭火器材、加强维护保养 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要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 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同步建设,同步发展.二、结合村庄整治和人居环境改造,对易燃建筑集中。连片的城区,村庄进行治理,建设消防水源.打通消防通道,拓宽防火间距.提高建筑耐火等级、增强火灾抗御能力,第十四条,综合治理。夯实下列情形的群防群治工作基础 一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要制定防火安全公约.进行防火安全检查 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要对管理区域内的公共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二。搭建符合农村实际的火警联动平台,整合乡镇基层治安协勤员、巡防员.安监员、民兵。保安等人力资源.建立基层火灾综合防控体系、开展防火安全检查,村庄要实行消防安全多户联防制度.组织人员轮流值班 开展消防安全提示和检查 三。将消防知识纳入社区 村庄教育,教学.培训内容.设立消防公益广告牌、消防宣传栏、消防宣传橱窗。消防画廊和在居民楼道设置消防警示语。在村庄利用建筑外墙体设置消防宣传标语、每季度组织一次由社区居民广泛参与的消防宣传活动,每年组织一次消防灭火和逃生演习、为辖区老、弱,病、残和孤寡老人提供消防安全服务。第十五条、整合资源。夯实下列情形的队伍建设基础.一 乡镇要依法建立专职 志愿消防队.承担火灾扑救任务、形成以乡镇专。兼 职消防队为中心.以乡镇.村群众义务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为补充的农村消防队伍网络,设有治安巡防队的村庄,社区 要建立治安.消防合一的治安消防联防队 使其承担防火检查 消防宣传教育和扑救初起火灾的职能。没有治安巡防队的村庄。社区。要建立群众志愿消防队.二,社区.村庄内要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如手抬消防泵,灭火器 水枪。水带等.村庄要利用沼气车等简易灭火设备进行灭火,社区内电动巡逻车上要配备手抬消防泵,灭火器 水枪。水带.消火栓扳手等器材。有条件的村庄 社区要配置三轮消防摩托车。并定期组织消防演练,具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三,2010年底前、人口超过10万,年GDP超过5亿元的建制镇要建成政府专职消防队。2011年底前.人口5万至10万,年GDP1亿至5亿元的建制镇,要建成政府专职消防队、2012年底前、其他乡镇。村庄,社区要建立专职,志愿消防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