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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政府部门的工作责任,第三条,加强政府主导.落实下列情形的组织领导责任。一 各级人民政府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城乡消防规划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2010年应当完成 十二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消防经费、公共消防设施和装备建设。社会消防力量发展 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等纳入政府任期目标管理。二。按照,安徽省市、县消防部队消防业务费保障标准、将消防业务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确保消防业务费与国民经济同步增长 对消防队、站.建设、消防部队车辆装备购置等重点项目予以专项安排,三。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和应急救援装备建设的通知、提高举高消防车,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化学抢险救援消防车等特种消防车辆配备比率,配齐灭火救援攻坚组装备.个人防护装备。四、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省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意见。以公安消防队伍及其他优势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依托,建立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完成挂牌工作、积极开展多部门参加的应急救援演练、五,落实防火安全委员会消防工作例会制度 联络员制度.工作报告制度,督查检查制度和信息通报制度,研究解决消防工作突出问题,政府每季度要召开一次有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及下级政府参加的消防联席会议,政府及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要确定一名联络员,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每季度要向本级政府和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专题报告上一季度火灾形势,消防工作开展情况及下一季度重点工作部署。六,督促乡镇,街道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成立消防安全领导组织。加强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 强化对社区,农村和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监管.七.各级政府应当适时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在重大节假日期间以及火灾多发季节,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消防知识宣传提示和教育培训。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实施挂牌督办,政府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率达到100。八、建立消防宣传常态化机制、提高消防宣传的快速反应能力.每半年召开有宣传部,文广新局。文联 淮北电视台。淮北安广网络公司.消防支队 淮北日报等宣传单位参加的消防宣传联席会议 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 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活动 居民,学生。职工消防受教育率不低于50、落实.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公安部令第109号。完善社会特殊岗位消防职业资格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 第四条、借助各级人民政府信息网。建立部门信息沟通平台、健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行业 系统主管部门要制定方案、负责督促抓好本系统,本行业的消防工作、形成工作合力,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将消防工作纳入本行业系统管理内容、制定详细的工作标准、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确定专门机构负责 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知识教育培训 公安,安监 建设.文化,工商等行政部门要严格依法审批涉及消防安全的项目。防止产生,先天性 火灾隐患,加强消防安全源头控制,在节假日。黄金周以及重大活动期间 开展消防安全联合检查,全面加强监管、对发现的火灾隐患依法查处或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第五条、做好齐抓共管.落实下列情形的部门监管责任。一,新闻宣传部门应当负责把握正确的消防宣传导向.协调等级为、重大 以上火灾事故的宣传报道。督促新闻媒体开展公益性消防宣传 履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它消防工作职责。二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应当把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督促全市产业政策 规划制定中执行国家有关消防政策.把消防安全纳入新建.改建 扩建重大建设工程项目,设施。的可行性研究 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把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投资纳入到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中,安排消防站,消防业务用房等基础设施建设投资 履行法律 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工作职责、三,市监察局应当依照,行政监察法,有关规定,对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责实施监察.按照有关规定参加重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依法依纪对火灾发生负有责任的行政机关及其有关人员追究责任、履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工作职责、四,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应当依法监督检查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安全情况 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设立及其改建 扩建的安全审查 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负责监督检查工业矿山领域涉及易燃.易爆,火灾的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负责指导、协调调查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按规定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重大以上火灾事故 监督检查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情况,履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工作职责,五 市教育局应当把消防知识纳入教学培训内容.督促学校加强对教师和在校学生的消防安全教育 提高教师和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防范事故的能力.履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工作职责 六、市财政局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实际需要 负责落实和保障市级消防业务经费 及时拨付消防工作专项资金,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督促县、区落实本级消防业务保障经费和消防工作专项资金、履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工作职责。七,市建设委员会应当配合城市规划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参与制订消防规划、负责指导供热、供水和燃气等公用事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工作、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完工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竣工验收,并通知消防部门参加.督促加强市政消防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管理.确保设施完好有效。指导各区。县做好农村消防规划编制工作 把消防规划和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村容村貌整治和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履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工作职责,八.市交通运输局应当负责内河通航水域航行、停泊.作业的营运船舶 水上浮动设施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公路.水路运输单位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对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安全监督,负责危险化学品公路。水路运输单位。驾驶人员。船员和押运人员的资质认定。并负责前述事项的监督检查,督促汽车客运站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履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工作职责 九、市林业局应当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编制全市森林防火的发展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森林防火物资储备等工作,制定全市森林火灾扑救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森林火灾统计 掌握全市火情动态,发布火灾信息.指导全市森林防火队伍教育、培训等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技术培训。科学研究工作 承办全市森林防火表彰奖励工作 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森林防火职责,十 市商务局应当负责直属单位或以市商务局牵头组织的各种商务展览会 展销会,洽谈会和招商活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协助集贸市场的开办单位做好市场消防安全工作,履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工作职责,十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应当负责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文化设施。文物保护单位,市文化系统主办的文艺演出活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文化娱乐场所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利用文艺演出 文娱活动开展消防宣传教育、负责广播电视设施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加强消防法规和消防知识的公益性宣传 利用新闻媒体对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进行舆论监督。履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工作职责,十二、市卫生局应当督促所辖医疗机构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负责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积极参与组织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和其他灾害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 履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工作职责、十三,市工商局应当负责流通领域消防产品监督管理,打击销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违法行为、并把查处结果通报质监和公安消防部门,履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工作职责、十四、市民政局应当把社区消防工作纳入社区建设 社区管理和社区综合服务体系,督促落实孤儿院。养老院.福利院等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督促落实村委会 社区居委会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履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工作职责、十五、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当负责生产领域消防产品监督管理,把消防产品纳入质量监督计划、定期组织抽查 并把检验处理结果通报工商和公安消防部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消防地方标准和容易引发火灾事故的产品防火性能标准、负责消防设施中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参与特种设备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履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工作职责、十六.市旅游局应当把消防安全纳入重点旅游景点区规划和开发建设 市旅游局配合相关部门对旅游企业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旅游企业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把消防知识纳入旅游教育。培训工作 督促检查本系统下属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履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工作职责.十七。市粮食局应当督促把消防安全纳入粮食流通、仓储设施和粮食产业园区同步建设.履行法律 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工作职责,十八.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应当督促市属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所出资企业搞好统筹规划 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中长期发展规划.保障消防安全,履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工作职责,十九,市公安局,含消防支队,应当对全市的消防工作实施消防监督管理 依法实施消防监督执法工作,查处各类消防违法,违章行为,组织.指挥火灾扑救.参加政府统一指挥的其他灾害或者事故的抢险救援.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指导多种形式社会消防力量建设和训练、组织消防科技的研究开发.积极开展消防产品质量监督工作,负责调查火灾原因和火灾事故责任 统计火灾损失、受理并调查处理有关消防安全的举报、投诉,负责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履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工作职责,第六条.坚持协调发展、落实下列情形的设施建设责任 一。各级人民政府要编制。实施城乡消防规划,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2010至2012年,逐年分别完成省级重点中心镇 中心镇和建制镇的消防专项规划编制 修订工作 严格按照标准和消防规划,建设城市消防站,配置消防车辆和灭火救援装备,二 年内省级重点中心镇应依托基层公安派出所建立专职消防队,配备消防车辆和消防装备。比如灭火器,消防水枪、消防水带。灭火防护服等,承担火灾扑救工作,30、以上的其他建制镇按,有组织、有人员。有装备。有作战能力、的标准组建消防组织 单位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参加扑救外单位火灾所损耗燃料,灭火剂和器材、装备等,由火灾发生地的人民政府给予补偿。三.采取地方政府招聘为主。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并存,公安管理的建设模式、完成合同制消防员 文职雇员招聘及普通乡镇专职消防队建站任务.四.城市建设部门要将市政消火栓建设与新建道路建设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城市建设,供水公司要明确市政消火栓建设,维护的责任。经费列入道路工程建设预算、城市现有道路市政消火栓数量不足的,由政府统一组织、划拨专项资金.分三年全部解决 五 各级政府要结合城镇改造,集中整治城乡结合部,棚户区.城中村,及出租屋.三合一.场所 务工人员聚集地等存在的消防安全突出问题。第七条、做到跟踪问效.落实下列情形的检查考评责任、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领导干部政绩考评的重要内容 要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建文明城市 乡镇、村,和平安地区的考评内容.每年逐级签订消防工作责任书,每年开展考评并落实奖惩。对发生重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实行社会治安综合考评一票否决 二,各级政府督查部门要将消防工作纳入政务督查内容。会同社会消防安全 防火墙。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开展督促检查,政府有关部门每年对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工作进行检查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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