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商品混凝土的供应和使用,第四条,在市区范围内的下列建设工程,应当全部使用商品混凝土、一。房屋建筑工程使用混凝土总量在200立方米以上的,二,砖混结构建筑工程的混凝土基础部分 以及上部结构中一次性浇捣混凝土量在20立方米以上的分部分项工程,三.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的建筑工程一次性浇捣混凝土量在20立方米以上的,四,道路。桥梁等建设工程一次性浇捣混凝土量在20立方米以上的 第五条.按规定应当使用商品混凝土的建设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建设单位可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一 因道路交通原因。运送商品混凝土的专用车辆无法到达施工现场的、二、因建设工程的特殊需要、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无法生产的,三,其他确需在施工现场搅拌的 第六条。按规定应当使用商品混凝土的建设工程,不得在施工现场设置混凝土搅拌机.第七条。按规定应当使用商品混凝土的建设工程.建设、设计 施工单位在编制概算、上报计划,确定投资.编制预算时,均应当按使用商品混凝土计算。在工程项目招标时,应当把使用商品混凝土作为评标内容和评标重要条件之一、第八条。商品混凝土的价格、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省、市有关规定编制定额,按月发布商品混凝土的价格信息 生产企业可根据设计要求,市场材料价格变动情况在合理的范围内浮动.并接受市价格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第九条。使用商品混凝土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与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签订供需合同、注明供应数量。强度等级。起讫日期和其他技术参数。货款结算方式.违约责任等有关内容、第十条,对于紧急工程所需的商品混凝土、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当服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 第十一条。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当严格履行供货合同、做到按时 保质 保量提供混凝土。不得拒绝供应小批量混凝土.第十二条。商品混凝土由生产厂家负责输送到施工楼层,使用商品混凝土的建设单位。应当确保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道路平整.畅通.有必要的照明,水源等设施。并提供可停放商品混凝土运输车辆的场地 第十三条。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当加强商品混凝土运输车辆的管理 确保行车安全 商品混凝土运输车辆应当有相应的防漏措施 杜绝沿途撒漏。商品混凝土运输车辆应当在规定的场地内冲洗,不得将冲洗的污水直接排入下水管道和城区河道内。第十四条,对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使用的搅拌运输车.输送泵车、公安、交通部门应当视同特种车辆予以管理.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