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第四章.环境卫生设施规划与建设,第三十一条,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 门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国家规定的城市环境卫生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城市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单位。个人投资建设和经营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第三十二条,城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中确定的环境卫 生设施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或者改变其使用性,质,因特殊需要占用环境卫生设施用地或者改变其使用性。质的,应当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原审批机关批准.第三十三条,城市人民政府在进行城市新区开发 旧,城改造,道路新建拓建,小区建设以及建设大型公用建筑、时 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城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配。套建设环境卫生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 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所需经费纳入建设工程概算 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参与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设计方案的审查和环境卫生设施的竣,工验收、对不符合城市环境卫生标准的。不得开工 已经.投入使用的。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改造、第三十四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 标准和时间完成城市生活废弃物处理场 厂 的建设、城市生活废弃物处理场,厂.应当按照国家的规定对,城市生活废弃物进行处理,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 政主管部门应当进行监督检查、第三十五条,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城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组织新建.改建或者,督促有关单位新建.改建公共厕所、城市应当发展水冲式公共厕所,城市集贸市场。旅游景点.车站.港口等公共场所,应当配套建设全天对外开放使用的水冲。式公共厕所.第三十六条 城市街道两侧 居住区以及城市商店,场、集贸市场。饭店,旅游景点。车站 港口等公共场,所,应当设置封闭式垃圾容器.废物箱等设施及其指示牌,第三十七条 环境卫生设施的产权单位或者管理者。应当加强对环境卫生设施的管理,定期清洗、消毒,保持.其整洁,完好和有效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侵占,损坏或者擅自拆除、迁,移环境卫生设施。因建设需要必须拆除。迁移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提出拆迁方案,报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 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按照先建设后拆除的原则负责重建,或者按照环境卫生设施造价给予补偿、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安排重建。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