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环境卫生管理第二十条.城市环境卫生,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城市环境卫生标准 城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具体情况。制定严于国家规定的城市环境卫生标准、第二十一条 城市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按照下列规定分工负责。一。城市街道,广场,桥梁和公共水域。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负责 二,居住区 实施物业管理的。由物业管理单位负,责.未实施物业管理的 由街道办事处或者原产权单位负.责。三,机场、车站,码头,停车场,公园。旅游景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和所属公共绿地 由管理者 或者经营者负责 四、集贸市场和各类专业市场、由产权单位或者经营者负责、五。各类摊点.售货亭、电话亭等、由经营者负责,六.建筑工地由施工单位负责。七.城市港口客货码头作业范围内的水面.由港口客货码头经营者责成作业者负责、八。穿越城市的铁路,公路及其沿线。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产权单位或者经营者负。责。九。机关,团体 部队 企事业单位的内部区域以,及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划分的卫生责,任区由责任单位负责 环境卫生责任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对有关场所进行定期消毒,保证有关场所室内空气卫生质量.第二十二条,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与责任单位签订责任书。明确管理内容和范围,并监督实施。责任单位应当按照责任书的规定。做好规定。范围内的环境卫生工作,第二十三条,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确定专人或者委托有关单位和个人负责公共厕所的,保洁和管理,有关单位和个人也可以承包公共厕所的保洁、和管理 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保持公共环境卫生 并遵守下列规定,一。在公共场所不得随地吐痰 便溺,不得乱扔果皮.烟头、纸屑等废弃物.不得焚烧垃圾和冥纸.二 不得违反规定倾倒污水 垃圾,粪便。三 不得沿街道鸣放鞭炮 抛撒冥纸 四 不得占用城市道路,街巷经营机动车辆修理。清洗业务。影响环境卫生,五 不得在街巷和居住区从事屠宰家畜家禽和加工肉类.水产品等影响公共环境卫生的经营活动,第二十五条,城市环境卫生的清扫时间.保洁标准和 城市生活废弃物的倾倒地点、方式,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因工程施工等原因产生的渣土。弃土。弃料等建筑垃。圾,需要运输,处理的,应当按照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线路和要求清运、处理.第二十六条.城市生活废弃物实行袋装.并放置在指.定地点。城市人民政府及其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积极推广使用可降解垃圾袋,城市生活废弃物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清运到指定的场.所,做到日产日清。并逐步做到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城市生活废弃物应当逐步做到分类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理.第二十七条 科研单位、医院。疗养院、屠宰场 肉、类加工厂 生物制品厂等产生的带有病毒.病菌或者其他 有毒有害物质的废弃物以及含放射性物质的废弃物。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不得将其混入城市生,活废弃物或者任意堆放、倾倒.焚烧、第二十八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有计划地发展煤气.液化气,天然气和其他清洁能源.改变燃料结构 鼓励和。扶持净菜生产加工企业,组织净菜进城、减少城市生活废,弃物.第二十九条。城市市区内禁止饲养鸡,鸭、鹅。兔。羊、猪等家禽家畜和食用鸽.因教学.科研以及其他特殊,需要饲养家禽家畜的.应当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 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城市市区内限制饲养宠物、饲养宠物,不得散放.不 得影响环境卫生、宠物在道路和其他公共场所产生的粪便。其饲养人应当即时清除.第三十条。鼓励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兴办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企业、一、有固定的,符合工作条件的场所,二.有相应的从事城市生活废弃物清扫,运输和无害化处理以及防治环境污染等工作的设备,设施、三、有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资金、四,有相应资格的专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五。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条件,依法从事市容环境卫生作业服务.应当遵循市容环境卫生作业服务规范 做到文明、清洁 卫生 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