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陕西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
  • 陕西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附条文说明] DBJ61/T 168-2020
  • 陕西省绿色生态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评价标准(试行)[附条文说明] DBJ61/T 163-2019
  • 陕西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 2023年修正
  • 商洛市地方税收征管保障办法全文
  • 陕西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第4部分:设备期间核查要求 DB61/T 1327.4-2020
  • 陕西省混凝土梁桥维修加固工程质量评定规范 DB61/T 1334-2020
  • 陕西省高速公路交通标志板面评定技术规范 DB61/T 1333-2020
  • 陕西省水质 氯化物的测定 全自动电位滴定法 DB61/T 1306-2019
  • 中共西安市农业局纪委关于构建警示训诫防线的实施办法
.第三章生产.生活用水管理 第十四条.城市综合用水定额和单位用水定额,由城市节约用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城市用水计划,由市发展和改革行政部门会同城市节约用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用水定额.经济技术条件以及水量分配方案确定 单位日用水量在二十立方米以上的,由城市节约用水行政主管部门下达年度计划指标,对其按月考核。城市供水单位应当定期提供考核单位用水量、对用水单位超过计划用水量的,由供水单位配合城市节约用水行政主管部门实行超计划累进加价收费、所收费用.全额上缴财政.对未超过计划用水量的、按其节约数额每年给予一定奖励,居民生活用水逐步实施抄表到户。实行阶梯式水价,第十五条,用水单位必须加强用水管理.建立健全用水制度,企业必须把节约用水措施纳入企业技术改造计划,用水量大的、应当进行水量平衡测试。发现浪费。及时改进.第十六条、用水单位应当加强用水设施,节水设施。节水器具的管理和维修 保持用水设备完好。减少水的漏损、未经批准、不得停用节约用水设施、第十七条,使用公共供水和自备水源井供水的单位,对生产用水和生活用水应当分别安装水表计量,工业用水应安装二,三级水表,公共用水应单独安装水表计量。居民生活用水设施入户的应按户安装水表计量.禁止实行用水包费制,第十八条 用水单位因人员数量 生产规模。产品结构等变化 确需调整用水量的,城市节约用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供水状况调整用水计划指标 第十九条 用水单位因基建施工,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等需要临时增加用水量的,可以向城市节约用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临时用水指标,经批准后方可增加用水 第二十条,工业企业.应当按照规定设置工业用水重复利用装置,设备冷却水应当循环使用,不得直接排放。经营游泳 水上娱乐。车辆清洗的单位和个人 应当安装净化循环水装置。重复用水,第二十一条,供水、用水单位应按规定对废弃水进行处理 逐步实现废弃水资源化、做到一水多用。降低耗水量,第二十二条。加强消防用水管理 禁止擅自打开消防栓取水。消防用水设施发生泄漏的 有关管理部门应当及时修理,第二十三条,城市公共供水单位。自建设施供水单位和用水单位应当加强对供水和公共用水设施的管理、定期测漏 检修,降低供水管网漏失率.保证生活和生产用水 接到供水管道漏水的报告后.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在二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抢修,居民集体水站和其他公共用水设施必须有专人管理维修,第二十四条,城市节约用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使用公共供水和自备水源井供水单位节约用水措施的监督管理 帮助用水单位对节约用水设施进行技术改造,城市节约用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设立城市节约用水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对有明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节约用水技术改造项目和科研项目给予支持 第二十五条、高层建筑及地下工程建设为降低水位。应当进行科学论证,需要抽取地下水的,报经城市节约用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实际抽取的水量缴纳水资源费。对抽取的水,应当尽可能加以利用.开发利用地下热水项目符合条件的,应当采取回灌措施 减少浪费。单位建设的水源地温空调设施.必须采取全部回灌的措施,

页面正在加载中,点此刷新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