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用安全玻璃.第2部分,钢化玻璃GB 15763。2。2005Safety、glazing。materials.in.building.Part,2.Tempered glass2005。08,30,发布2006。03 01、实施前言,本部分的5.5,5。6。5、7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GB、15763.建筑用安全玻璃.目前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防火玻璃,第二部分、钢化玻璃,本部分为GB。15763的第2部分,本部分代替GB,T、9963,1998 钢化玻璃.和GB.17841、1999,幕墙用钢化玻璃和半钢化玻璃 中对幕墙用钢化玻璃的有关规定、本部分与GB T 9963、199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修改了碎片试验的方法和要求,关于引用文件的规则修订为.区分注日期和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GB、T。9963。1998的2.本部分的2,增加了垂直法钢化玻璃和水平法钢化玻璃的分类、本部分的3。纳入了GB,17841,1999中对幕墙用钢化玻璃的表面应力和耐热冲击性能要求,修改了表面应力的要求 GB 17841.1999的5。4、1、5 4、3。6.4。6 6、本部分的5.8 5 11、6,8 6、9,增加了对玻璃圆孔的尺寸要求、本部分的5 1,5 修改了外观质量的要求。删减了透射比和抗风压性能的方法和要求,修改了抽样规则,增加了对钢化玻璃应力斑和自爆现象的说明 本部分的附录A 本部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由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协会提出,本部分由全国建筑用玻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玻璃科学研究所、秦皇岛玻璃工业设计研究院.建材工业技术监督研究中心,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深圳南玻工程玻璃有限公司,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江花新谊安全玻璃有限公司、无锡新惠玻璃制品有限公司.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杨建军 邱国洪、韩松、莫娇,龚蜀一.王睿、刘志付.李金平,朱梅 艾发智.邬德华。庄大建 夏卫文。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发布情况为 GB,9963。1988.GB、T.9963 1998。GB、17841 1999中有关幕墙用钢化玻璃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