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用安全玻璃。第2部分.钢化玻璃GB,15763、2.2005Safety glazing,materials in,building Part 2.Tempered.glass2005。08 30。发布2006.03、01,实施前言 本部分的5。5,5,6 5,7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 GB。15763。建筑用安全玻璃。目前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防火玻璃。第二部分。钢化玻璃 本部分为GB、15763的第2部分 本部分代替GB。T.9963、1998。钢化玻璃,和GB.17841 1999.幕墙用钢化玻璃和半钢化玻璃.中对幕墙用钢化玻璃的有关规定 本部分与GB T。9963.199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修改了碎片试验的方法和要求,关于引用文件的规则修订为,区分注日期和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GB,T,9963。1998的2.本部分的2,增加了垂直法钢化玻璃和水平法钢化玻璃的分类。本部分的3 纳入了GB,17841、1999中对幕墙用钢化玻璃的表面应力和耐热冲击性能要求。修改了表面应力的要求,GB、17841,1999的5。4,1,5,4。3。6,4.6 6,本部分的5,8,5、11,6,8,6.9,增加了对玻璃圆孔的尺寸要求。本部分的5、1,5。修改了外观质量的要求、删减了透射比和抗风压性能的方法和要求.修改了抽样规则,增加了对钢化玻璃应力斑和自爆现象的说明、本部分的附录A。本部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由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协会提出。本部分由全国建筑用玻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玻璃科学研究所.秦皇岛玻璃工业设计研究院、建材工业技术监督研究中心。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深圳南玻工程玻璃有限公司.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江花新谊安全玻璃有限公司,无锡新惠玻璃制品有限公司、本部分主要起草人 杨建军,邱国洪,韩松,莫娇、龚蜀一、王睿,刘志付、李金平、朱梅 艾发智 邬德华,庄大建,夏卫文,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发布情况为,GB 9963 1988.GB.T,9963,1998 GB.17841,1999中有关幕墙用钢化玻璃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