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用安全玻璃。第2部分、钢化玻璃GB,15763。2。2005Safety.glazing materials in.building,Part、2、Tempered,glass2005.08,30 发布2006.03 01.实施前言 本部分的5、5、5 6、5.7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 GB 15763 建筑用安全玻璃、目前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防火玻璃,第二部分、钢化玻璃.本部分为GB,15763的第2部分、本部分代替GB T、9963,1998。钢化玻璃、和GB 17841、1999 幕墙用钢化玻璃和半钢化玻璃、中对幕墙用钢化玻璃的有关规定 本部分与GB。T,9963。199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修改了碎片试验的方法和要求,关于引用文件的规则修订为 区分注日期和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GB.T,9963 1998的2。本部分的2.增加了垂直法钢化玻璃和水平法钢化玻璃的分类 本部分的3、纳入了GB 17841 1999中对幕墙用钢化玻璃的表面应力和耐热冲击性能要求 修改了表面应力的要求。GB。17841。1999的5.4,1、5。4、3,6,4、6,6 本部分的5。8 5 11。6、8 6、9。增加了对玻璃圆孔的尺寸要求,本部分的5,1,5,修改了外观质量的要求,删减了透射比和抗风压性能的方法和要求,修改了抽样规则.增加了对钢化玻璃应力斑和自爆现象的说明。本部分的附录A 本部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本部分由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协会提出。本部分由全国建筑用玻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玻璃科学研究所,秦皇岛玻璃工业设计研究院、建材工业技术监督研究中心.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深圳南玻工程玻璃有限公司,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江花新谊安全玻璃有限公司 无锡新惠玻璃制品有限公司、本部分主要起草人 杨建军.邱国洪.韩松.莫娇.龚蜀一、王睿。刘志付、李金平.朱梅 艾发智,邬德华。庄大建、夏卫文。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发布情况为、GB,9963.1988,GB,T、9963,1998。GB,17841.1999中有关幕墙用钢化玻璃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