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用安全玻璃,第2部分。钢化玻璃GB、15763 2,2005Safety。glazing。materials.in.building,Part,2 Tempered、glass2005,08、30、发布2006,03.01 实施前言,本部分的5.5 5,6,5.7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 GB,15763,建筑用安全玻璃,目前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防火玻璃,第二部分,钢化玻璃,本部分为GB,15763的第2部分,本部分代替GB T,9963,1998.钢化玻璃,和GB,17841 1999、幕墙用钢化玻璃和半钢化玻璃。中对幕墙用钢化玻璃的有关规定。本部分与GB T,9963 199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修改了碎片试验的方法和要求。关于引用文件的规则修订为.区分注日期和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GB。T.9963 1998的2。本部分的2,增加了垂直法钢化玻璃和水平法钢化玻璃的分类,本部分的3。纳入了GB、17841,1999中对幕墙用钢化玻璃的表面应力和耐热冲击性能要求.修改了表面应力的要求、GB,17841,1999的5。4、1.5。4,3,6,4 6,6、本部分的5.8.5。11.6,8,6,9 增加了对玻璃圆孔的尺寸要求,本部分的5,1。5。修改了外观质量的要求、删减了透射比和抗风压性能的方法和要求。修改了抽样规则,增加了对钢化玻璃应力斑和自爆现象的说明.本部分的附录A,本部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本部分由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协会提出、本部分由全国建筑用玻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玻璃科学研究所,秦皇岛玻璃工业设计研究院、建材工业技术监督研究中心、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 深圳南玻工程玻璃有限公司,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江花新谊安全玻璃有限公司、无锡新惠玻璃制品有限公司,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杨建军,邱国洪,韩松 莫娇、龚蜀一。王睿、刘志付,李金平、朱梅。艾发智、邬德华。庄大建.夏卫文。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发布情况为.GB。9963 1988 GB,T,9963,1998,GB,17841,1999中有关幕墙用钢化玻璃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