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用安全玻璃、第2部分,钢化玻璃GB,15763。2、2005Safety,glazing,materials in,building、Part、2、Tempered、glass2005,08。30.发布2006,03、01 实施前言。本部分的5,5、5,6、5,7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GB、15763.建筑用安全玻璃,目前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防火玻璃。第二部分、钢化玻璃。本部分为GB 15763的第2部分,本部分代替GB.T、9963。1998、钢化玻璃.和GB,17841,1999.幕墙用钢化玻璃和半钢化玻璃.中对幕墙用钢化玻璃的有关规定。本部分与GB,T.9963。199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修改了碎片试验的方法和要求,关于引用文件的规则修订为、区分注日期和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GB,T,9963.1998的2、本部分的2。增加了垂直法钢化玻璃和水平法钢化玻璃的分类,本部分的3 纳入了GB、17841。1999中对幕墙用钢化玻璃的表面应力和耐热冲击性能要求.修改了表面应力的要求.GB。17841.1999的5,4、1。5。4.3 6.4,6,6.本部分的5,8,5,11。6,8,6,9 增加了对玻璃圆孔的尺寸要求。本部分的5、1,5.修改了外观质量的要求。删减了透射比和抗风压性能的方法和要求,修改了抽样规则.增加了对钢化玻璃应力斑和自爆现象的说明。本部分的附录A、本部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本部分由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协会提出,本部分由全国建筑用玻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玻璃科学研究所.秦皇岛玻璃工业设计研究院。建材工业技术监督研究中心,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深圳南玻工程玻璃有限公司、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江花新谊安全玻璃有限公司,无锡新惠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杨建军,邱国洪。韩松.莫娇.龚蜀一,王睿.刘志付 李金平、朱梅 艾发智、邬德华 庄大建.夏卫文。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发布情况为,GB,9963,1988.GB T.9963。1998,GB,17841,1999中有关幕墙用钢化玻璃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