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用安全玻璃 第2部分 钢化玻璃GB。15763。2.2005Safety。glazing、materials.in、building.Part 2、Tempered、glass2005、08、30 发布2006,03 01,实施前言。本部分的5、5.5。6.5 7为强制性的 其余为推荐性。GB.15763、建筑用安全玻璃.目前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防火玻璃,第二部分、钢化玻璃,本部分为GB 15763的第2部分,本部分代替GB.T、9963,1998,钢化玻璃,和GB、17841.1999、幕墙用钢化玻璃和半钢化玻璃,中对幕墙用钢化玻璃的有关规定。本部分与GB T.9963、199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修改了碎片试验的方法和要求.关于引用文件的规则修订为。区分注日期和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GB.T。9963.1998的2.本部分的2,增加了垂直法钢化玻璃和水平法钢化玻璃的分类、本部分的3 纳入了GB,17841、1999中对幕墙用钢化玻璃的表面应力和耐热冲击性能要求,修改了表面应力的要求、GB 17841.1999的5 4。1、5.4,3,6 4 6,6 本部分的5.8、5.11.6,8 6,9 增加了对玻璃圆孔的尺寸要求。本部分的5、1,5。修改了外观质量的要求,删减了透射比和抗风压性能的方法和要求。修改了抽样规则、增加了对钢化玻璃应力斑和自爆现象的说明。本部分的附录A 本部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本部分由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协会提出。本部分由全国建筑用玻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玻璃科学研究所 秦皇岛玻璃工业设计研究院 建材工业技术监督研究中心、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深圳南玻工程玻璃有限公司.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市江花新谊安全玻璃有限公司,无锡新惠玻璃制品有限公司。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杨建军,邱国洪,韩松,莫娇,龚蜀一,王睿、刘志付、李金平。朱梅.艾发智,邬德华、庄大建,夏卫文.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发布情况为,GB,9963.1988,GB,T、9963,1998。GB。17841.1999中有关幕墙用钢化玻璃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