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集体上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第三十三条,乡 镇,材办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农民集体土地搞非农业建设的,可依法确定使用者农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对多占少用、占而不用的,其闲置部分不予确定使用权.应退还农民集体耕种.第三十四条 全民所有制单位或城市集体所有制单位与农民集体,农民集体与农民集体联办的企事业单位使用的集体土地 只作为联营条件 未给予土地补偿或安置劳动力的,可确定联办企事业单位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第三十五条,农村兴办的社会福利 文化教育.公益事业.民办公助的学校,确定给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第三十六条、一九八二年二月、材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 公布之前材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 在.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施行后未经拆迁,改建、翻建的、可以按现有实际使用面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一九八二年二月以后至.土地管理法 实施时.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其面积超过当地政府的规定.超过部分按有关规定处理后,以实际使用面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第三十七条.符合当地政府分户建房规定而尚未分户的村民,其现有宅基地在没有超过分户建房用地合计面积标准的,可按规有宅基地面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第三十八条。村民进城就业,户口仍在农村的,可按当地规定标准面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第三十九条,材民继承、买卖房屋依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与原有宅基地面积合计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的.按有关规定处理后。再予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第四十条、农村专业户宅基地以外的非农业建设用地.与宅基地分别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第四十一条,农村个人兴办的企事业单位用地,有合法用地手续的。确定其土地使用权,未办理合法手续,但土地利用合理 不影响村镇规划的,经处理补办手续后、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