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二十六条、价格指数行为主体或有关责任人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价格主管部门可以视情况予以约谈.公开曝光 限期整改,列入失信企业 自然人 名单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构成违法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一,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二、编造发布虚假价格指数的,三.操纵价格指数的,四、利用价格指数组织相关经营者达成价格垄断协议的,五,未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 六,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归档的,七.伪造,编造归档文件、评估报告的.八,不配合价格主管部门评估和合规性审查的,九.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行为,第二十七条,价格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对价格指数开展评估和合规性审查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追究责任、

页面正在加载中,点此刷新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