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岷县漳县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 2013年
  • 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 2001年
  • 化学工业部光气及光气化产品生产安全暂行规定 1986年
  • 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2013年
  • 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 2002年
  •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 2008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2000年修订
  • 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2003年
  • 测绘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199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2000年
第五章,高频交易特别规定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所称高频交易是指具备以下特征的程序化交易 一、短时间内申报.撤单的笔数、频率较高。二,日内申报,撤单的笔数较高。三、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特征 证券交易所应当明确并适时完善高频交易的认定标准。第二十二条。投资者在进行高频交易前,除本规定第七条规定的报告信息外、还应当报告高频交易系统服务器所在地 系统测试报告。系统发生故障时的应急方案等信息 第二十三条 适应高频交易特征 证券交易所可对高频交易实施差异化收费.适当提高交易收费标准,并可收取撤单费等其他费用、具体标准和方式由证券交易所规定。第二十四条,证券交易所对高频交易行为实施重点监管 高频交易投资者发生异常交易行为的,证券交易所按规定从严管理,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