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保证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顺利实施,实现高效、科学、规范和公正管理、按照国家科技重大项目立项管理等制度要求。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 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重点资助事关国计民生的重大社会公益性研究。事关产业核心竞争力.整体自主创新能力和国家安全的战略性、基础性,前瞻性重大科学问题.关键共性技术和产品研发、以及重大国际科技合作等、加强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研发布局和协同创新,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主要领域提供持续性的支撑和引领、第三条。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按照重点专项,项目分层次管理,重点专项是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组织实施的载体 聚焦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坚持目标导向.可从基础研究.技术创新到成果转化.应用示范进行全链条创新设计、一体化组织实施。项目是重点专项组织实施的基本单元.应服务于重点专项目标。可根据需要下设一定数量的课题,第四条 科技部负责重点专项动议征集凝练,总体布局,关键节点考核,监督评估和总体验收等,主责单位负责重点专项组织实施、对专项实施绩效负总责 委托并指导专业机构做好项目管理、根据实施需要建立跨部门协调机制。专业机构受主责单位委托,承担项目申报受理.立项评审、过程管理.监督检查 综合绩效评价等具体工作,在项目管理方面向主责单位直接负责。项目承担单位负责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强化法人责任。第五条、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组织实施遵循以下原则。需求导向.动态部署.瞄准国家目标、从各行业各领域重大现实紧迫需求出发、加强事关长远发展的战略前瞻布局,凝练提出亟待突破的科技瓶颈和问题.动态部署重点专项、对于突发 紧急的国家科技需求,建立快速设立专项的响应机制,充分授权.压实责任、重点专项组织实施向主责单位充分授权。发挥主责单位在行业需求凝练、政策标准制定.应用场景构建等方面的优势.建立权责一致的运行管理机制,压实各环节主体责任、确保专项的实施成效。开放创新.协同攻关。放眼全国遴选优势科研团队,充分发挥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骨干作用 开展协同攻关、突出企业科技创新主体作用,促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营造良好科技创新环境、充分激发创新活力、目标管理。加快应用,围绕拟解决重大问题,明确任务目标,以重大标志性成果为牵引、实施全过程目标管理 加强关键节点考核,强化科技成果的,实战性,加快形成现实生产力和产业竞争力、第六条.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全流程纳入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包括指南发布,评审立项 资金使用。过程管理、综合绩效评价 成果转化应用等 落实国家科技报告.科学数据汇交和科技成果汇交制度、做好有关档案的整理,保存和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