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保证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顺利实施.实现高效、科学.规范和公正管理.按照国家科技重大项目立项管理等制度要求、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 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重点资助事关国计民生的重大社会公益性研究.事关产业核心竞争力,整体自主创新能力和国家安全的战略性、基础性 前瞻性重大科学问题.关键共性技术和产品研发、以及重大国际科技合作等。加强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研发布局和协同创新 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主要领域提供持续性的支撑和引领.第三条、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按照重点专项,项目分层次管理。重点专项是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组织实施的载体,聚焦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坚持目标导向,可从基础研究 技术创新到成果转化.应用示范进行全链条创新设计。一体化组织实施,项目是重点专项组织实施的基本单元、应服务于重点专项目标.可根据需要下设一定数量的课题,第四条.科技部负责重点专项动议征集凝练、总体布局.关键节点考核。监督评估和总体验收等.主责单位负责重点专项组织实施,对专项实施绩效负总责,委托并指导专业机构做好项目管理、根据实施需要建立跨部门协调机制、专业机构受主责单位委托。承担项目申报受理。立项评审、过程管理、监督检查 综合绩效评价等具体工作,在项目管理方面向主责单位直接负责.项目承担单位负责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强化法人责任。第五条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组织实施遵循以下原则.需求导向,动态部署,瞄准国家目标。从各行业各领域重大现实紧迫需求出发,加强事关长远发展的战略前瞻布局、凝练提出亟待突破的科技瓶颈和问题.动态部署重点专项。对于突发 紧急的国家科技需求,建立快速设立专项的响应机制 充分授权。压实责任、重点专项组织实施向主责单位充分授权.发挥主责单位在行业需求凝练.政策标准制定,应用场景构建等方面的优势、建立权责一致的运行管理机制,压实各环节主体责任 确保专项的实施成效、开放创新,协同攻关、放眼全国遴选优势科研团队、充分发挥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骨干作用 开展协同攻关,突出企业科技创新主体作用,促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营造良好科技创新环境 充分激发创新活力。目标管理.加快应用,围绕拟解决重大问题,明确任务目标 以重大标志性成果为牵引 实施全过程目标管理,加强关键节点考核,强化科技成果的.实战性.加快形成现实生产力和产业竞争力。第六条.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全流程纳入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 包括指南发布、评审立项,资金使用,过程管理、综合绩效评价 成果转化应用等.落实国家科技报告。科学数据汇交和科技成果汇交制度,做好有关档案的整理,保存和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