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保证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顺利实施,实现高效,科学、规范和公正管理,按照国家科技重大项目立项管理等制度要求 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 面向人民生命健康、重点资助事关国计民生的重大社会公益性研究.事关产业核心竞争力 整体自主创新能力和国家安全的战略性.基础性,前瞻性重大科学问题、关键共性技术和产品研发,以及重大国际科技合作等.加强跨部门 跨行业 跨区域研发布局和协同创新,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主要领域提供持续性的支撑和引领。第三条、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按照重点专项,项目分层次管理。重点专项是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组织实施的载体 聚焦国家重大战略任务 坚持目标导向。可从基础研究。技术创新到成果转化、应用示范进行全链条创新设计,一体化组织实施.项目是重点专项组织实施的基本单元,应服务于重点专项目标。可根据需要下设一定数量的课题,第四条。科技部负责重点专项动议征集凝练。总体布局。关键节点考核。监督评估和总体验收等,主责单位负责重点专项组织实施.对专项实施绩效负总责,委托并指导专业机构做好项目管理,根据实施需要建立跨部门协调机制。专业机构受主责单位委托。承担项目申报受理 立项评审 过程管理 监督检查 综合绩效评价等具体工作,在项目管理方面向主责单位直接负责,项目承担单位负责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强化法人责任.第五条,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组织实施遵循以下原则、需求导向、动态部署,瞄准国家目标。从各行业各领域重大现实紧迫需求出发,加强事关长远发展的战略前瞻布局,凝练提出亟待突破的科技瓶颈和问题,动态部署重点专项、对于突发 紧急的国家科技需求。建立快速设立专项的响应机制,充分授权,压实责任,重点专项组织实施向主责单位充分授权.发挥主责单位在行业需求凝练,政策标准制定。应用场景构建等方面的优势.建立权责一致的运行管理机制,压实各环节主体责任,确保专项的实施成效、开放创新。协同攻关,放眼全国遴选优势科研团队,充分发挥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骨干作用,开展协同攻关。突出企业科技创新主体作用,促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 营造良好科技创新环境,充分激发创新活力,目标管理,加快应用、围绕拟解决重大问题、明确任务目标,以重大标志性成果为牵引。实施全过程目标管理.加强关键节点考核。强化科技成果的、实战性,加快形成现实生产力和产业竞争力,第六条,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全流程纳入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包括指南发布 评审立项.资金使用、过程管理 综合绩效评价,成果转化应用等、落实国家科技报告,科学数据汇交和科技成果汇交制度,做好有关档案的整理、保存和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