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附则第五十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居民大病保险等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工作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五十一条。本办法中的经办机构是具有法定授权,实施医疗保障管理服务的职能机构、是医疗保障经办的主体 定点医疗机构是指自愿与统筹地区经办机构签订医保协议、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医保协议是指由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经协商谈判而签订的,用于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以及明确双方权利 义务及责任等内容的协议.第五十二条 国务院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制作并定期修订医保协议范本,国家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制定经办规程并指导各地加强和完善医保协议管理。地市级及以上的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及经办机构在此基础上.可根据实际情况分别细化制定本地区的医保协议范本及经办规程 医保协议内容应与法律,法规.规章和医疗保障政策调整变化相一致。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调整医保协议内容时、应征求相关定点医疗机构意见.第五十三条 本办法由国务院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负责解释,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页面正在加载中,点此刷新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