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基本条件第七条、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的范围为副省级城市、地级行政区以及直辖市所辖行政区、县,第八条,参加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的城市。以下简称参评城市。要聚焦以安全生产为基础的城市安全发展体系建设,积极推动完善城市安全各项工作.主要包括以下5个方面,一,源头治理、把城市安全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评估论证、推动市政安全设施。城市地下综合管廊.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城市防洪安全设施等城市基础及安全设施建设。推进实施城区高危行业企业搬迁改造和转型升级等。二.风险防控,重点防范危险化学品企业、油气长输管道,尾矿库.渣土场以及施工作业等城市工业企业风险、大型群众性活动.九小、场所.高层建筑等人员密集场所风险,城市生命线,公共交通、隧道桥梁等公共设施风险。洪涝 地震。地质等自然灾害风险,三。监督管理。健全城市各级党委政府,党政同责 一岗双责。齐抓共管 失职追责.的安全领导责任和相关部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安全监管责任。积极开展城市风险辨识。评估与监控工作.不断加强城市安全监管执法、四,保障能力 强化安全科技创新应用.制定政府购买安全服务指导目录,加大城市安全领域失信惩戒力度 建立城市社区网格化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加大公益广告投放,安全体验基地建设力度,培育城市安全文化氛围,五,应急救援.建立城市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健全应急预案体系以及应急信息报告制度 统一指挥和多部门协同响应机制.应急物资储备调用机制,加大城市应急避难场所覆盖面,强化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完善专兼职和志愿应急救援体系、建立城市专业化应急救援基地和队伍,鼓励企业,社会力量参与救援。第九条,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得参与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一.在参评年及前5个自然年内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灾难.或在参评年及前3个自然年内发生重大事故灾难的.二、在参评年及前1个自然年,因城市安全有关工作不力,被国务院安委会及安委办约谈,通报的.三 国务院安委会及安委办挂牌督办的重大安全隐患未按时整改到位的.四 已获得命名城市被国务院安委会撤销命名未满2年的、五.在参评年及前1个自然年内、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药品安全事件和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因工作不力导致重特大自然灾害事件损失扩大 造成恶劣影响的。六.存在其他情形,不宜参加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的、参评城市在国务院安委会正式命名授牌前发生前述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之一的.取消其命名授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