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基本条件第七条.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的范围为副省级城市。地级行政区以及直辖市所辖行政区、县,第八条。参加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的城市,以下简称参评城市.要聚焦以安全生产为基础的城市安全发展体系建设.积极推动完善城市安全各项工作。主要包括以下5个方面 一、源头治理。把城市安全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评估论证,推动市政安全设施.城市地下综合管廊、道路交通安全设施 城市防洪安全设施等城市基础及安全设施建设。推进实施城区高危行业企业搬迁改造和转型升级等,二,风险防控 重点防范危险化学品企业、油气长输管道,尾矿库,渣土场以及施工作业等城市工业企业风险、大型群众性活动、九小,场所,高层建筑等人员密集场所风险 城市生命线 公共交通.隧道桥梁等公共设施风险、洪涝.地震,地质等自然灾害风险.三,监督管理 健全城市各级党委政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 的安全领导责任和相关部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安全监管责任 积极开展城市风险辨识.评估与监控工作,不断加强城市安全监管执法。四、保障能力.强化安全科技创新应用、制定政府购买安全服务指导目录 加大城市安全领域失信惩戒力度。建立城市社区网格化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加大公益广告投放,安全体验基地建设力度,培育城市安全文化氛围、五.应急救援 建立城市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健全应急预案体系以及应急信息报告制度.统一指挥和多部门协同响应机制,应急物资储备调用机制。加大城市应急避难场所覆盖面,强化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完善专兼职和志愿应急救援体系。建立城市专业化应急救援基地和队伍.鼓励企业,社会力量参与救援 第九条,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得参与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一,在参评年及前5个自然年内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灾难,或在参评年及前3个自然年内发生重大事故灾难的、二 在参评年及前1个自然年.因城市安全有关工作不力,被国务院安委会及安委办约谈 通报的 三。国务院安委会及安委办挂牌督办的重大安全隐患未按时整改到位的.四,已获得命名城市被国务院安委会撤销命名未满2年的,五 在参评年及前1个自然年内.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药品安全事件和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因工作不力导致重特大自然灾害事件损失扩大 造成恶劣影响的.六、存在其他情形.不宜参加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的,参评城市在国务院安委会正式命名授牌前发生前述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五项 第六项情形之一的.取消其命名授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