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立项管理第十五条,企业以投标或者议标方式承包特定项目的、应当在对外投标或者议标前完成工程项目立项,企业以其他方式承包特定项目的.应当在项目签约前完成工程项目立项。未经批准立项。企业不得擅自参与特定项目.第十六条、企业办理特定项目立项.应当通过业务系统填写,对外承包工程项目立项表、以下简称 项目立项表 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业务系统,根据不同类型的特定项目.企业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或者业务系统提示相应地在线提交立项申请函、中国驻项目所在国使,领,馆或者代管馆意见、专业机构出具的项目安全风险评估报告,项目安保方案和应急预案等立项申请材料,如项目拟使用境内金融机构信贷或者信用保险的 企业应当提交资金落实情况说明.企业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企业认为不适宜通过业务系统提交的立项申请材料,可以商商务部另行提交纸质材料,第十七条.项目不属于立项管理范围,项目立项表,填写不完整或者不准确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或者按规定需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会商的、商务部应当在收到企业立项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以内告知企业、第十八条 项目立项申请不存在本办法第十七条列举情形的,商务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作出是否批准立项的决定,企业可通过业务系统查看立项的办理进展和办理结果。获得批准立项的企业通过业务系统自行打印 对外承包工程项目立项回执。以下简称 立项回执.第十九条.企业获得,立项回执 之日起2年以内、未对外投标或者签订工程项目合同的 立项回执,自动失效、企业申请.立项回执.信息变更.参照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程序办理.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