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信访事项的提出和受理第十七条、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采用信息网络、书信。电话、传真 走访等形式,向各级机关。单位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有关机关,单位应当依规依法处理,采用前款规定的形式.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称信访人.第十八条。各级机关.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布网络信访渠道.通信地址、咨询投诉电话、信访接待的时间和地点、查询信访事项处理进展以及结果的方式等相关事项,在其信访接待场所或者网站公布与信访工作有关的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章。信访事项的处理程序.以及其他为信访人提供便利的相关事项,各级机关。单位领导干部应当阅办群众来信和网上信访,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定期下访,包案化解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市 县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联合接访工作机制,根据工作需要组织有关机关,单位联合接待 一站式解决信访问题,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信访人、第十九条、信访人一般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并载明其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对采用口头形式提出的信访事项.有关机关.单位应当如实记录。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 陷害他人.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办理机关。单位的上级机关 单位又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 上级机关。单位不予受理、第二十条,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应当到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单位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涉及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政法部门提出.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的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各级机关 单位应当落实属地责任 认真接待处理群众来访,把问题解决在当地,引导信访人就地反映问题,第二十一条 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加强信访工作信息化.智能化建设,依规依法有序推进信访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各级机关,单位应当及时将信访事项录入信访信息系统。使网上信访 来信,来访。来电在网上流转.方便信访人查询 评价信访事项办理情况.第二十二条,各级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收到信访事项 应当予以登记,并区分情况、在15日内分别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一。对依照职责属于本级机关、单位或者其工作部门处理决定的。应当转送有权处理的机关,单位 情况重大。紧急的,应当及时提出建议 报请本级党委和政府决定,二.涉及下级机关,单位或者其工作人员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转送有权处理的机关 单位,三 对转送信访事项中的重要情况需要反馈办理结果的,可以交由有权处理的机关.单位办理,要求其在指定办理期限内反馈结果.提交办结报告 各级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对收到的涉法涉诉信件、应当转送同级政法部门依法处理。对走访反映涉诉问题的信访人,应当释法明理、引导其向有关政法部门反映问题.对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检举控告类信访事项.应当按照管理权限转送有关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处理,第二十三条 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以外的其他机关 单位收到信访人直接提出的信访事项、应当予以登记 对属于本机关,单位职权范围的.应当告知信访人接收情况以及处理途径和程序。对属于本系统下级机关。单位职权范围的,应当转送、交办有权处理的机关、单位.并告知信访人转送。交办去向 对不属于本机关.单位或者本系统职权范围的,应当告知信访人向有权处理的机关,单位提出.对信访人直接提出的信访事项,有关机关。单位能够当场告知的,应当当场书面告知 不能当场告知的。应当自收到信访事项之日起15日内书面告知信访人,但信访人的姓名、名称 住址不清的除外,对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或者本系统上级机关.单位转送。交办的信访事项、属于本机关、单位职权范围的 有关机关、单位应当自收到之日起15日内书面告知信访人接收情况以及处理途径和程序,不属于本机关,单位或者本系统职权范围的,有关机关、单位应当自收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异议.并详细说明理由,经转送 交办的信访部门或者上级机关、单位核实同意后。交还相关材料、政法部门处理涉及诉讼权利救济事项,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事项的告知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涉及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机关,单位的信访事项,由所涉及的机关,单位协商受理、受理有争议的,由其共同的上一级机关,单位决定受理机关。受理有争议且没有共同的上一级机关,单位的.由共同的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协调处理 应当对信访事项作出处理的机关、单位分立.合并。撤销的.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机关.单位受理.职责不清的 由本级党委和政府或者其指定的机关。单位受理 第二十五条、各级机关 单位对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应当及时报告本级党委和政府,通报相关主管部门和本级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不良影响的产生,扩大.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接到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应当向上一级信访部门报告。同时报告国家信访局、第二十六条。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 法规.不得损害国家 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在机关。单位办公场所周围,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机关。单位,拦截公务车辆.或者堵塞。阻断交通,二。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器具,三,侮辱 殴打。威胁机关.单位工作人员、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毁坏财物.四、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 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五、煽动 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 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六.其他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