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保持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群团组织 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开展信访工作。第三条。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各级机关。单位及其领导干部,工作人员接受群众监督,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途径、第四条、信访工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坚守人民情怀.坚持底线思维 法治思维,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化解信访突出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第五条.信访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信访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确保正确政治方向,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三 坚持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四,坚持依法按政策解决问题.将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依法维护群众权益、规范信访秩序 五.坚持源头治理化解矛盾。多措并举.综合施策.着力点放在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把可能引发信访问题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第六条。各级机关,单位应当畅通信访渠道。做好信访工作 认真处理信访事项,倾听人民群众建议,意见和要求,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为人民群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