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广播电视无线传输覆盖网频率的使用第二十一条.持有,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无线 的单位 申请使用微波,卫星非广播电视频率等传输广播电视节目 应当向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办理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第二十二条。持有。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许可证,无线 的单位、申请使用下列业务的广播电视频率 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主管部门提出申请,逐级上报广电总局审批、领取、广播电视频率使用许可证,甲类。一、中。短波广播 二,调频广播、使用发射机标称功率50瓦,不含,以上发射设备。三,调频同步广播,四,地面数字声音广播,五。地面数字电视广播、许可证有效期不超过十年 有效期届满需继续开展业务的。应当于届满前六个月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手续 第二十三条,持有。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无线、的单位、申请使用发射机标称功率50瓦,含 以下转播已批准开办的广播节目。应急广播信息的小功率调频广播频率 广电总局委托省级人民政府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审批,申请单位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广播电视主管部门提出申请,逐级上报省级人民政府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审批 领取。广播电视频率使用许可证、乙类,省级人民政府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应当遵循高效、便民原则,提高办事效率、在委托的权限范围内按照广电总局统一制定的许可证制式。依法办理广播电视频率使用许可证.并对当月作出的不予受理,准予或者不准予行政审批决定等情况进行汇总。于次月15日前报广电总局备案 第二十四条、持有,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无线.的单位,申请使用广播电视频率传输广播电视节目 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广播电视频率申请表、二、申请使用的广播电视频率涉及修改和调整广播电视覆盖网规划的.提供技术评估报告和与相关部门或单位的协调文件。三,拟开展的广播电视业务的情况说明。包括功能,用途,服务对象和预测规模以及建设计划等、四,各级广播电视主管部门的书面意见。第二十五条 持有、广播电视频率使用许可证、的单位,如需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应当向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无线电台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