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控制运用第十五条.水闸控制运用应遵循局部服从全局.兴利服从防洪,综合利用水资源.统筹兼顾上下游和左右岸的原则 第十六条 水闸管理单位应根据工程设计特征值.结合水闸承担的任务和工程条件。确定下列指标、作为控制运用的依据、一.上,下游最高水位,最低水位、二,最大过闸流量。相应单宽流量及上 下游水位。三 最大水位差及相应的上,下游水位,四 上、下游河道的安全水位和流量.第十七条,水闸管理单位应根据水闸功能.控制指标及所在流域或区域洪水和水量调度方案,制定水闸控制运用方案,经有权限的调度管理单位批准后执行,根据用水需求,需制订控制运用计划的水闸管理单位 应按年度或分阶段制订控制运用计划,经有权限的调度管理单位批准后执行 第十八条。水闸管理单位应按照批准的控制运用方案.计划、进行控制运用。有权限的调度管理单位下达调度指令的,按调度指令执行 对调度指令应详细记录,复核 做好调度运用记录、执行完毕后 向调度管理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第十九条,闸门操作运行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 闸门启闭前。应对闸门状态。启闭设施,动力设备.上下游水位 水流流态,船只和漂浮物等情况进行检查.二、闸门操作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保持过闸水流平稳,避免上。下游水位陡涨陡落。避免闸门停留在异常振动或水流紊乱的位置,三.泄流时、应采取措施防止船舶或漂浮物影响闸门启闭或危及闸门.建筑物安全 四.对于受冰冻影响的水闸,应采取有效的防冻措施。启闭闸门前,应消除闸门周边和运转部位的冰冻。第二十条,闸门启闭前.水闸管理单位应根据水闸启闭放水预警方案。做好闸门启闭前检查和预警工作,第二十一条,水闸管理单位应严格执行闸门、启闭机运行操作制度和值班制度,闸门 启闭机等设备操作和水闸运行过程中。应有运行管理人员值守,并做好值班记录、交接班时及时通报设施设备运行情况,采用远程监控的水闸、应严格设置操作权限,保证操控网络安全,按照设定程序进行操作 并留存操作记录.第二十二条。水闸管理单位应填写闸门运用工作日志,如实记录启闭依据 操作时间 操作人员、启闭顺序。闸门开度及历时.启闭机运行状态,上下游水位,流量 流态。异常或事故处理情况等、第二十三条 水闸管理单位应对运行资料进行整编、对于控制运用频繁的水闸.运行资料整编应每季度进行1次,对于控制运用较少的水闸,运行资料整编应每年进行1次,第二十四条,在放水.停水,调整流量以及排放冰凌前,水闸管理单位应向有通报协议要求的部门和单位进行通报,通航河道上的水闸.水闸管理单位应与当地航运主管部门互通信息,通报水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