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控制运用第十五条,水闸控制运用应遵循局部服从全局,兴利服从防洪,综合利用水资源、统筹兼顾上下游和左右岸的原则,第十六条,水闸管理单位应根据工程设计特征值 结合水闸承担的任务和工程条件 确定下列指标、作为控制运用的依据,一、上,下游最高水位,最低水位,二,最大过闸流量,相应单宽流量及上,下游水位 三 最大水位差及相应的上 下游水位,四 上、下游河道的安全水位和流量,第十七条、水闸管理单位应根据水闸功能,控制指标及所在流域或区域洪水和水量调度方案、制定水闸控制运用方案,经有权限的调度管理单位批准后执行,根据用水需求、需制订控制运用计划的水闸管理单位,应按年度或分阶段制订控制运用计划.经有权限的调度管理单位批准后执行.第十八条,水闸管理单位应按照批准的控制运用方案、计划.进行控制运用,有权限的调度管理单位下达调度指令的、按调度指令执行 对调度指令应详细记录。复核,做好调度运用记录,执行完毕后 向调度管理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第十九条.闸门操作运行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闸门启闭前,应对闸门状态 启闭设施 动力设备,上下游水位,水流流态,船只和漂浮物等情况进行检查、二,闸门操作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保持过闸水流平稳、避免上,下游水位陡涨陡落 避免闸门停留在异常振动或水流紊乱的位置,三,泄流时,应采取措施防止船舶或漂浮物影响闸门启闭或危及闸门 建筑物安全、四。对于受冰冻影响的水闸.应采取有效的防冻措施、启闭闸门前、应消除闸门周边和运转部位的冰冻.第二十条.闸门启闭前.水闸管理单位应根据水闸启闭放水预警方案,做好闸门启闭前检查和预警工作、第二十一条 水闸管理单位应严格执行闸门,启闭机运行操作制度和值班制度 闸门,启闭机等设备操作和水闸运行过程中 应有运行管理人员值守,并做好值班记录 交接班时及时通报设施设备运行情况。采用远程监控的水闸,应严格设置操作权限,保证操控网络安全,按照设定程序进行操作 并留存操作记录,第二十二条、水闸管理单位应填写闸门运用工作日志。如实记录启闭依据.操作时间、操作人员、启闭顺序、闸门开度及历时,启闭机运行状态、上下游水位.流量.流态 异常或事故处理情况等,第二十三条。水闸管理单位应对运行资料进行整编、对于控制运用频繁的水闸、运行资料整编应每季度进行1次、对于控制运用较少的水闸,运行资料整编应每年进行1次。第二十四条、在放水,停水,调整流量以及排放冰凌前 水闸管理单位应向有通报协议要求的部门和单位进行通报、通航河道上的水闸,水闸管理单位应与当地航运主管部门互通信息、通报水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