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管理保障第七条.水闸主管部门应按照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明确水闸管理单位、机构和人员,水闸管理单位应按照因事设岗,以岗定责的原则,明确水闸运行管理岗位及职责,将工程管理事项落实到具体管理人员 水闸主管部门和水闸管理单位应积极推进管养分离。鼓励创新管护模式,向专业化社会力量购买运行管理和维修养护服务.县级以上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应积极培育水利工程运行管护市场。加强行业监管 推动建立竞争开放 公平有序的运行管护市场体系、推进专业化运行管护、第八条.承担公益性任务的水闸所需人员机构经费和维修养护经费、应按照隶属关系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承担经营性任务的水闸运行管理所需经费,由业主单位在其经营收入中计提、水闸管理单位应编制年度人员机构和维修养护经费预算。水闸主管部门应审核后按经费渠道向有关部门申请 协调落实管理经费.保障工程运行管理和维修养护工作正常开展,第九条,水闸主管部门和水闸管理单位应积极推进水闸标准化管理,明确水闸管理事项.确定管理标准、规范管理程序 科学定岗定员.建立考核激励机制。严格开展考核评价,第十条。水闸主管部门和水闸管理单位应不断提高水闸运行管理信息化水平 加强数字化 网络化.智能化应用、推进数字孪生工程建设、充分利用现代化监测技术和设备,不断提升在线监管、自动化监测控制和预报预警水平 第十一条 水闸管理单位应根据运行管理有关制度和技术标准 结合工程实际,制定涵盖岗位职责 控制运用.设备操作.检查监测,维修养护以及防汛管理。安全管理、教育培训,档案管理等内容的运行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关键岗位管理制度 操作规程及技术图表应明示,第十二条,水闸管理单位应制定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开展业务培训.运行管理人员应接受岗前培训,具备与岗位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特种作业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并接受培训,第十三条,水闸管理单位应认真执行档案管理有关规定。落实档案管理人员、及时收集整理水闸运行管理中形成的技术资料和管理资料。做好归档。保管和利用工作、涉密档案必须严格执行保密管理的有关要求 保证档案安全 第十四条,水闸管理单位应总结年度水闸运行管理情况、分析工程安全状况,提出下一年度运行管理建议 形成年度报告并报送水闸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