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监测计量第二十七条 地下水取水工程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行业技术标准安装满足精度,数据传输上报要求的取水计量设施 已建农业灌溉地下水取水工程暂不具备安装计量设施条件的、可按相关标准规定采用以电折水等方式进行计量.矿产资源开采、地下工程建设疏干排水应当安装计量设施、准确掌握排水量,回用量,并按要求布设地下水位监测设施.建设需要取水的地热能开发利用项目,勘探开发单位应当安装取水和回灌在线计量设施,并将计量数据实时传输到有管辖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第二十八条,水利部 自然资源部等有关部门、根据地下水控制指标管理,地下水超采治理、地下水储备监督等要求 完善国家地下水监测站网、开展地下水动态监测.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自然资源等主管部门根据需要完善地下水监测工作体系 对地下水超采区,生态脆弱区、集中式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重点泉域,海。咸 水入侵区.地下水储备区,水位变化易导致水质异常的区域等实施重点监测,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及时提供地下水水位、水量。水质等监测信息、第二十九条。取水单位和个人应当按有关计量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建立计量设施档案,做好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并向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备、第三十条。取水单位和个人应当对取用水数据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负责,不得篡改、伪造地下水取用水计量监测及统计数据、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