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以流域为单元的中小河流系统治理.规范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工程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以提升防洪减灾能力为主要内容的流域面积200,3000平方公里的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第三条、中小河流治理应遵循以下原则,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把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系统治理的首要位置。切实提升中小河流行洪和防洪能力 坚持系统治理.整体规划、以流域为单元 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与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和区域规划相协调 逐流域规划。逐流域治理 治理一条 见效一条。坚持因地制宜,生态安全、尊重河流自然属性.科学确定治理标准和治理方案,处理好河流治理与生态保护的关系,实现人水和谐,坚持数字赋能.智慧管理。逐流域,逐河流,逐项目建档立卡、实现中小河流治理全过程信息化管理.提升治理管理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第四条,水利部指导全国中小河流治理工作.水利部所属流域管理机构、以下统称流域管理机构,对流域内中小河流治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统称各省.人民政府对辖区内中小河流治理工作负总责 各级河长按照职责、加强中小河流治理管理保护。第五条。依托全国水利一张图、统一建设中小河流治理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实现河流及项目信息入库上图,根据需要同步建设中小河流监测预警设施 提升中小河流治理信息化管理水平,为数字孪生水利建设提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