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推进以流域为单元的中小河流系统治理.规范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工程效益.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以提升防洪减灾能力为主要内容的流域面积200 3000平方公里的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第三条。中小河流治理应遵循以下原则。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把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系统治理的首要位置。切实提升中小河流行洪和防洪能力.坚持系统治理,整体规划,以流域为单元。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与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和区域规划相协调,逐流域规划、逐流域治理。治理一条,见效一条、坚持因地制宜,生态安全.尊重河流自然属性、科学确定治理标准和治理方案。处理好河流治理与生态保护的关系.实现人水和谐,坚持数字赋能,智慧管理。逐流域.逐河流.逐项目建档立卡.实现中小河流治理全过程信息化管理,提升治理管理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第四条.水利部指导全国中小河流治理工作 水利部所属流域管理机构 以下统称流域管理机构。对流域内中小河流治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统称各省。人民政府对辖区内中小河流治理工作负总责。各级河长按照职责。加强中小河流治理管理保护、第五条。依托全国水利一张图.统一建设中小河流治理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实现河流及项目信息入库上图,根据需要同步建设中小河流监测预警设施,提升中小河流治理信息化管理水平。为数字孪生水利建设提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