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以流域为单元的中小河流系统治理、规范建设管理 充分发挥工程效益。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以提升防洪减灾能力为主要内容的流域面积200,3000平方公里的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第三条。中小河流治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把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系统治理的首要位置。切实提升中小河流行洪和防洪能力 坚持系统治理,整体规划,以流域为单元。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与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和区域规划相协调.逐流域规划,逐流域治理,治理一条,见效一条。坚持因地制宜,生态安全 尊重河流自然属性。科学确定治理标准和治理方案、处理好河流治理与生态保护的关系。实现人水和谐。坚持数字赋能,智慧管理,逐流域、逐河流。逐项目建档立卡 实现中小河流治理全过程信息化管理 提升治理管理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第四条 水利部指导全国中小河流治理工作,水利部所属流域管理机构、以下统称流域管理机构、对流域内中小河流治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统称各省。人民政府对辖区内中小河流治理工作负总责 各级河长按照职责、加强中小河流治理管理保护.第五条。依托全国水利一张图,统一建设中小河流治理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实现河流及项目信息入库上图,根据需要同步建设中小河流监测预警设施。提升中小河流治理信息化管理水平 为数字孪生水利建设提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