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以流域为单元的中小河流系统治理,规范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工程效益,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以提升防洪减灾能力为主要内容的流域面积200,3000平方公里的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第三条、中小河流治理应遵循以下原则、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把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系统治理的首要位置,切实提升中小河流行洪和防洪能力,坚持系统治理.整体规划,以流域为单元、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与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和区域规划相协调 逐流域规划。逐流域治理.治理一条、见效一条 坚持因地制宜 生态安全,尊重河流自然属性。科学确定治理标准和治理方案。处理好河流治理与生态保护的关系.实现人水和谐,坚持数字赋能,智慧管理,逐流域、逐河流、逐项目建档立卡。实现中小河流治理全过程信息化管理、提升治理管理数字化、网络化 智能化水平,第四条 水利部指导全国中小河流治理工作,水利部所属流域管理机构,以下统称流域管理机构、对流域内中小河流治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统称各省 人民政府对辖区内中小河流治理工作负总责。各级河长按照职责,加强中小河流治理管理保护,第五条、依托全国水利一张图、统一建设中小河流治理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实现河流及项目信息入库上图,根据需要同步建设中小河流监测预警设施.提升中小河流治理信息化管理水平。为数字孪生水利建设提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