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以流域为单元的中小河流系统治理。规范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工程效益。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以提升防洪减灾能力为主要内容的流域面积200,3000平方公里的中小河流治理项目 第三条、中小河流治理应遵循以下原则。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统筹发展和安全,把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系统治理的首要位置,切实提升中小河流行洪和防洪能力.坚持系统治理,整体规划。以流域为单元、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与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和区域规划相协调、逐流域规划。逐流域治理 治理一条、见效一条。坚持因地制宜、生态安全.尊重河流自然属性,科学确定治理标准和治理方案.处理好河流治理与生态保护的关系、实现人水和谐。坚持数字赋能,智慧管理,逐流域,逐河流,逐项目建档立卡,实现中小河流治理全过程信息化管理。提升治理管理数字化,网络化 智能化水平,第四条,水利部指导全国中小河流治理工作。水利部所属流域管理机构.以下统称流域管理机构.对流域内中小河流治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统称各省、人民政府对辖区内中小河流治理工作负总责、各级河长按照职责 加强中小河流治理管理保护,第五条,依托全国水利一张图 统一建设中小河流治理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实现河流及项目信息入库上图.根据需要同步建设中小河流监测预警设施,提升中小河流治理信息化管理水平、为数字孪生水利建设提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