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推进以流域为单元的中小河流系统治理 规范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工程效益,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以提升防洪减灾能力为主要内容的流域面积200,3000平方公里的中小河流治理项目 第三条、中小河流治理应遵循以下原则,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把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系统治理的首要位置,切实提升中小河流行洪和防洪能力,坚持系统治理,整体规划.以流域为单元,统筹上下游 左右岸 干支流,与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和区域规划相协调、逐流域规划、逐流域治理、治理一条,见效一条.坚持因地制宜,生态安全 尊重河流自然属性 科学确定治理标准和治理方案,处理好河流治理与生态保护的关系。实现人水和谐 坚持数字赋能。智慧管理、逐流域.逐河流,逐项目建档立卡,实现中小河流治理全过程信息化管理、提升治理管理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第四条 水利部指导全国中小河流治理工作,水利部所属流域管理机构,以下统称流域管理机构.对流域内中小河流治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统称各省、人民政府对辖区内中小河流治理工作负总责。各级河长按照职责 加强中小河流治理管理保护、第五条 依托全国水利一张图 统一建设中小河流治理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实现河流及项目信息入库上图,根据需要同步建设中小河流监测预警设施、提升中小河流治理信息化管理水平,为数字孪生水利建设提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