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以流域为单元的中小河流系统治理、规范建设管理 充分发挥工程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以提升防洪减灾能力为主要内容的流域面积200 3000平方公里的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第三条 中小河流治理应遵循以下原则、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把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系统治理的首要位置。切实提升中小河流行洪和防洪能力,坚持系统治理.整体规划。以流域为单元、统筹上下游、左右岸 干支流 与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和区域规划相协调、逐流域规划、逐流域治理 治理一条 见效一条。坚持因地制宜,生态安全,尊重河流自然属性、科学确定治理标准和治理方案。处理好河流治理与生态保护的关系。实现人水和谐、坚持数字赋能,智慧管理 逐流域。逐河流.逐项目建档立卡,实现中小河流治理全过程信息化管理,提升治理管理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第四条 水利部指导全国中小河流治理工作,水利部所属流域管理机构。以下统称流域管理机构,对流域内中小河流治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以下统称各省,人民政府对辖区内中小河流治理工作负总责,各级河长按照职责,加强中小河流治理管理保护,第五条,依托全国水利一张图,统一建设中小河流治理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实现河流及项目信息入库上图,根据需要同步建设中小河流监测预警设施,提升中小河流治理信息化管理水平,为数字孪生水利建设提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