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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法律责任第七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 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八十条、赡养人.扶养人不履行对老年人赡养、扶养义务的。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 扶养人所在单位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并督促其履行、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八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改变养老服务设施用途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 没收违法所得 情节严重的,处以三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八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养老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以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建立入院评估制度或者未按照规定开展评估活动的 二、未与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签订服务合同、或者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三 未按照相关强制性标准提供服务的 四。工作人员的资格不符合规定的.五。未按照规定预防突发事件的.六、歧视.侮辱,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以及其他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七,暂停 终止养老服务时未按照规定安置老年人的 养老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有关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八十三条,民政及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养老服务工作中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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