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档案机构及其职责第十一条、国家档案主管部门依照、档案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履行下列职责。一。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研究。制定部门规章 档案工作具体方针政策和标准,二,组织协调全国档案事业的发展、制定国家档案事业发展综合规划和专项计划,并组织实施、三,对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四,对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中央管理的群团组织 中央企业以及中央和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的档案工作、中央级国家档案馆的工作,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档案主管部门的工作,实施监督,指导 五,组织,指导档案理论与科学技术研究,档案信息化建设,档案宣传教育,档案工作人员培训,六.组织.开展档案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第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档案主管部门依照、档案法.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履行下列职责,一,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二、制定本行政区域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和档案工作制度规范.并组织实施。三,监督 指导本行政区域档案工作,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四。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档案理论与科学技术研究 档案信息化建设、档案宣传教育.档案工作人员培训。第十三条,乡镇人民政府依照 档案法,第八条第三款的规定、履行下列职责、一。贯彻执行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建立健全档案工作制度规范,二,指定人员管理本机关档案.并按照规定向有关档案馆移交档案。三.监督。指导所属单位以及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等的档案工作,第十四条,机关 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确定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 依照、档案法。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履行下列职责,一,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 建立健全本单位档案工作制度规范。二、指导本单位相关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统一管理本单位的档案 并按照规定向有关档案馆移交档案 三.监督、指导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 第十五条、各级各类档案馆的设置和管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第十六条、国家档案馆应当配备与其职责和规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依照 档案法 第十条的规定.履行下列职责.一,收集本馆分管范围内的档案。二。按照规定整理 保管档案,三 依法向社会开放档案,并采取各种形式研究、开发档案资源,为各方面利用档案资源提供服务,四,开展宣传教育,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和历史文化教育功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的其他各类档案馆.参照前款规定依法履行相应职责.第十七条 档案主管部门、档案馆和机关,团体 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应当为档案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职称评审.岗位聘用等创造条件,不断提高档案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