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档案机构及其职责第十一条,国家档案主管部门依照,档案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履行下列职责.一,根据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研究,制定部门规章、档案工作具体方针政策和标准.二、组织协调全国档案事业的发展 制定国家档案事业发展综合规划和专项计划。并组织实施。三。对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四 对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 中央管理的群团组织,中央企业以及中央和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的档案工作、中央级国家档案馆的工作、以及省 自治区、直辖市档案主管部门的工作 实施监督,指导 五,组织.指导档案理论与科学技术研究、档案信息化建设、档案宣传教育 档案工作人员培训、六。组织,开展档案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第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档案主管部门依照。档案法 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履行下列职责,一,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二.制定本行政区域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和档案工作制度规范、并组织实施。三 监督.指导本行政区域档案工作。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四、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档案理论与科学技术研究、档案信息化建设 档案宣传教育 档案工作人员培训,第十三条,乡镇人民政府依照,档案法,第八条第三款的规定,履行下列职责。一,贯彻执行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建立健全档案工作制度规范,二.指定人员管理本机关档案,并按照规定向有关档案馆移交档案,三.监督。指导所属单位以及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等的档案工作、第十四条。机关 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确定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依照.档案法.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履行下列职责,一。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建立健全本单位档案工作制度规范。二、指导本单位相关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 统一管理本单位的档案.并按照规定向有关档案馆移交档案,三,监督 指导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第十五条.各级各类档案馆的设置和管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第十六条 国家档案馆应当配备与其职责和规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依照,档案法。第十条的规定、履行下列职责.一,收集本馆分管范围内的档案、二,按照规定整理,保管档案,三 依法向社会开放档案.并采取各种形式研究.开发档案资源.为各方面利用档案资源提供服务 四。开展宣传教育、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和历史文化教育功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的其他各类档案馆.参照前款规定依法履行相应职责 第十七条。档案主管部门、档案馆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应当为档案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职称评审,岗位聘用等创造条件.不断提高档案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