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第七章,法律责任第五十二条,国家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人民团体.公共服务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社会信用信息记录 使用.实施信用激励和惩戒措施、信用修复等过程中违反法律 法规规定 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十三条。公共信用信息管理部门 信用服务机构以及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等在社会信用信息采集 归集,披露,使用等过程中侵犯信用主体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第五十四条.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非法获取 窃取。提供,出售个人社会信用信息。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 依照其规定执行.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