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人文环境第四十三条、市 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城市规划。建设和治理,加快城市更新,打造高品质城市空间,营造生态优美、城市文明,平安稳定,公共服务完善的宜居宜业环境,立足南通沿江沿海生态禀赋 加强对近代民族工商业文化的保护和发掘力度、丰富文旅产品和服务、打造特色鲜明的江海文化城市品牌,加强城市宣传推介.强化城市门户网站等多元平台建设,推进城市形象传播。第四十四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合理设置教育 医疗.养老,托幼等机构,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加强与国内外高端资源的嫁接融合.引入优质教育,医疗、养老等机构、推进长三角区域公共服务一体化发展,第四十五条 每年5月23日为南通企业家日,弘扬企业家精神。发挥企业家作用.加强对优秀企业家先进事迹,突出贡献的宣传和荣誉激励。培养具有全球战略眼光,市场开拓精神.管理创新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优秀企业家,壮大新时代通商群体,第四十六条,加强对企业家的教育培训和指导,发挥张謇企业家学院等的作用。完善民营经济人士专题培训和学习研讨机制,构建民营中小企业多领域多层次 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培训体系、建立健全年轻一代民营经济人士传帮带辅导制度、支持引导民营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股东行为、强化内部监督,实现治理规范。有效制衡,合规经营、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建立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 第四十七条。市、县、市 区,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应当指导企业加强对职工的人文关怀,广泛组织开展具有江海特色的文体活动。丰富职工文化生活,实施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定期为优秀职工提供免费体检和疗养休养.第四十八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统筹推进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完善人才培养。引进,激励和服务保障机制,优化用工服务.发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作用 引导和支持有需求的市场主体开展共享用工。灵活用工,提高人力资源配置效率.实施人社服务专员制度,提供用工指导 政策咨询.劳动关系协商等服务,吸引各类人才来本市工作、为在本市求职的高校毕业生等提供便捷服务 第四十九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完善创新创业扶持政策和激励措施.统筹安排各类支持创新创业的资金,降低市场主体创新创业成本.鼓励全社会积极参与创新创业.支持举办创新创业大赛 技能竞赛、创新成果和创业项目展示推介宣传活动,完善科技企业孵化体系、探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机制和模式。推动市场主体与科研机构、高等学校以及其他组织产学研合作。第五十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应当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建立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的政企沟通机制,通过市场主体大走访.定点联系。会议论坛等方式,及时倾听和回应市场主体的合理诉求 依法帮助协调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公职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政商交往行为准则、清正廉洁。依法履职,勤勉尽责、第五十一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应当强化政务诚信建设 完善政务诚信监测和评价体系.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公示披露.督促整改.责任追究等政务守信践诺机制、市 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防范和治理机关、事业单位不依法履行承诺、违约拖欠市场主体账款等行为。责成有关单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第五十二条。培育和发展各类行业协会商会、行业协会商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为市场主体提供信息咨询,宣传培训 市场拓展 权益保护.纠纷处理等服务。鼓励和支持行业协会商会搭建各类产业对接交流平台、举办具有影响力的行业活动.开展招商引资 人才引进等工作。建立行业性纠纷调解组织,有关部门应当依法严格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评比 评估认证等行为,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公示收费信息。严禁行业协会商会强制市场主体到特定机构检测。认证、培训等并获取利益分成。或者以评比,表彰等名义违规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