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人文环境第四十三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城市规划,建设和治理,加快城市更新、打造高品质城市空间。营造生态优美,城市文明 平安稳定.公共服务完善的宜居宜业环境,立足南通沿江沿海生态禀赋.加强对近代民族工商业文化的保护和发掘力度 丰富文旅产品和服务,打造特色鲜明的江海文化城市品牌.加强城市宣传推介。强化城市门户网站等多元平台建设 推进城市形象传播,第四十四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合理设置教育。医疗.养老.托幼等机构 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加强与国内外高端资源的嫁接融合,引入优质教育.医疗,养老等机构,推进长三角区域公共服务一体化发展.第四十五条,每年5月23日为南通企业家日,弘扬企业家精神.发挥企业家作用,加强对优秀企业家先进事迹,突出贡献的宣传和荣誉激励 培养具有全球战略眼光。市场开拓精神,管理创新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优秀企业家,壮大新时代通商群体.第四十六条,加强对企业家的教育培训和指导,发挥张謇企业家学院等的作用.完善民营经济人士专题培训和学习研讨机制,构建民营中小企业多领域多层次、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培训体系、建立健全年轻一代民营经济人士传帮带辅导制度 支持引导民营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股东行为 强化内部监督、实现治理规范 有效制衡,合规经营、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建立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第四十七条 市 县,市。区,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应当指导企业加强对职工的人文关怀.广泛组织开展具有江海特色的文体活动 丰富职工文化生活 实施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定期为优秀职工提供免费体检和疗养休养。第四十八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统筹推进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完善人才培养、引进 激励和服务保障机制 优化用工服务、发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作用、引导和支持有需求的市场主体开展共享用工,灵活用工。提高人力资源配置效率。实施人社服务专员制度 提供用工指导.政策咨询。劳动关系协商等服务,吸引各类人才来本市工作.为在本市求职的高校毕业生等提供便捷服务、第四十九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完善创新创业扶持政策和激励措施 统筹安排各类支持创新创业的资金 降低市场主体创新创业成本,鼓励全社会积极参与创新创业.支持举办创新创业大赛.技能竞赛,创新成果和创业项目展示推介宣传活动。完善科技企业孵化体系。探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机制和模式、推动市场主体与科研机构。高等学校以及其他组织产学研合作。第五十条,市 县 市.区。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应当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建立常态化 规范化,制度化的政企沟通机制,通过市场主体大走访 定点联系 会议论坛等方式,及时倾听和回应市场主体的合理诉求.依法帮助协调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公职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政商交往行为准则、清正廉洁,依法履职.勤勉尽责.第五十一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应当强化政务诚信建设,完善政务诚信监测和评价体系。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公示披露,督促整改。责任追究等政务守信践诺机制,市.县、市,区 人民政府应当防范和治理机关.事业单位不依法履行承诺,违约拖欠市场主体账款等行为,责成有关单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第五十二条,培育和发展各类行业协会商会.行业协会商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为市场主体提供信息咨询,宣传培训,市场拓展,权益保护,纠纷处理等服务 鼓励和支持行业协会商会搭建各类产业对接交流平台 举办具有影响力的行业活动.开展招商引资.人才引进等工作 建立行业性纠纷调解组织 有关部门应当依法严格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评比、评估认证等行为。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公示收费信息,严禁行业协会商会强制市场主体到特定机构检测。认证,培训等并获取利益分成、或者以评比 表彰等名义违规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