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机构职责第七条,街道办事处实行主任负责制.街道办事处主任、副主任由县、市。区人民政府任命,第八条。街道办事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落实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文化教育.科学普及。体育事业 住房保障。社会救助 养老助残、就业创业、退役军人服务.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 民族宗教,公共法律服务等领域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为居民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二 负责辖区公共管理,承担辖区内城镇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等综合性工作,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上级职能部门派驻机构进行指挥调度和考核监督 三、负责辖区平安建设。综合治理、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管理、防汛抗旱,森林消防,防减救灾等有关工作、反映社情民意,预防.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做好信访相关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四,组织动员辖区居民 单位和各类社会组织参与基层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统筹辖区资源 推动形成社区共治合力。五 完善社区服务功能.指导,支持和帮助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支持和促进居民依法自治,负责辖区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组织、指导和监督工作、提升社区治理水平 六、做好国防教育 兵役等工作。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和派出它的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职责、第九条。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并向社会公布街道办事处职责职权清单,街道办事处可以结合辖区实际细化清单中的工作事项、有关职能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街道办事处工作的业务指导、未经党委和政府部署,有关职能部门不得将清单以外的工作事项交由街道办事处承担,第十条。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精简。效能、便民原则 根据国家 省,市有关规定设立必要的工作机构、第十一条,街道办事处应当健全内部工作机制。明确议事。决策,执行等工作程序,建立健全岗位职责,业务培训和考核奖惩等工作制度、街道办事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及其派出.驻,机构,企事业单位等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研究解决辖区有关重大问题和重要工作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