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 邮政企业 快递企业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邮件、快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除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外 由邮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未及时组织和调配运力。造成邮件 快件积压的、由邮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 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邮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一 未履行提示义务的.二.收寄快递运单填写内容不完整的快件的 三,未按照规定期限留存快递运单及电子数据的,第五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一,未征得收件人同意而擅自改变快件投递服务约定的 二、违反国家有关服务规定以增加资费为条件投递快件的。第六十条.违反本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邮政企业.快递企业不配合邮政管理部门处理用户申诉的 由邮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第六十一条 邮政企业将用于邮政普遍服务的补贴资金用于竞争性业务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六十二条。邮政企业 快递企业违反邮政服务,快递业务管理其他规定的 由邮政管理部门依照邮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罚。第六十三条,邮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在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