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船舶操纵5.1 水翼船5.1,1.航行状态操纵.5,1,1,1。排水状态操纵 水翼船在排水状态应充分考虑水翼装置对船舶操纵带来的影响。5、1,1.2 过渡状态操纵、5。1,1。2.1.加速之前应确认载荷均衡。横倾角不大于本船允许值。当横倾角大于允许值时,用小舵角平缓地向倾侧一舷操舵直至达到要求 未消除到允许横倾角之前不应进入翼航状态.5、1,1。2,2。不应延长进入翼航的时间。如果船舶无法按正常时间过渡到翼航状态 在查清原因及排除故障之前不应继续向翼航状态过渡,5 1 1,2.3 船舶加速时宜尽可能保持直航。在进入翼航状态的过程中.不应急速回转或操急舵,如需急速改变航向,应减速使船舶转为排水状态后再操舵.5,1。1。3.翼航状态操纵。5.1 1。3。1。不应大角度回转 以防止稳性不足造成船舶倾覆、5。1 1、3,2、避免在横浪中翼航 如果波浪使翼航受到限制、应及时调整航向。5、1 1、3 3.当船尾出现明显的 八,字形波、并伴有航速下降和主机过载等现象时,应立即减速 检查水翼或其立柱是否挂有异物,如有异物。应由翼航状态转为排水状态 并采取有效措施解脱异物、未清除异物前不应翼航、如无异物、应查明原因并及时排除。排除前不应翼航。5。1.1,3,4 与其他船舶会遇或通过水上设施时、应保持安全距离。在船行波大的情况下。应选用对其他船舶或水上设施不构成危害的状态航行、5,1 1、3.5、应根据越浪能力选择适当的航速.以避免船体与水面发生严重拍击。5 1,1,3。6 当波高达到翼航最大允许值时,应立即转为排水状态航行。5。1、2。靠。离泊及锚泊操纵、5、1.2。1 船舶驶靠泊位时、应根据船舶吨级.尺度.操纵性。当时通航环境条件转为排水状态航行,并检查遥控操纵装置的有效性.5 1,2、2,驶离泊位时。船舶与泊位间应留有1 0m、1、5m距离,不应以护舷材作为支点驶离泊位,5.1、2、3。船舶航行中需应急抛锚时,应立即向主管机关报告,并按指定区域锚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