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船舶操纵5 1。水翼船5。1 1.航行状态操纵、5,1.1。1 排水状态操纵、水翼船在排水状态应充分考虑水翼装置对船舶操纵带来的影响、5。1、1、2.过渡状态操纵.5、1 1,2、1 加速之前应确认载荷均衡。横倾角不大于本船允许值,当横倾角大于允许值时 用小舵角平缓地向倾侧一舷操舵直至达到要求,未消除到允许横倾角之前不应进入翼航状态,5,1,1,2.2 不应延长进入翼航的时间 如果船舶无法按正常时间过渡到翼航状态,在查清原因及排除故障之前不应继续向翼航状态过渡.5 1、1 2、3 船舶加速时宜尽可能保持直航。在进入翼航状态的过程中,不应急速回转或操急舵。如需急速改变航向,应减速使船舶转为排水状态后再操舵。5.1 1、3 翼航状态操纵。5.1 1、3,1。不应大角度回转,以防止稳性不足造成船舶倾覆 5 1,1.3.2.避免在横浪中翼航,如果波浪使翼航受到限制、应及时调整航向,5、1 1 3,3 当船尾出现明显的 八.字形波 并伴有航速下降和主机过载等现象时,应立即减速,检查水翼或其立柱是否挂有异物,如有异物.应由翼航状态转为排水状态,并采取有效措施解脱异物,未清除异物前不应翼航。如无异物,应查明原因并及时排除。排除前不应翼航.5。1 1、3。4,与其他船舶会遇或通过水上设施时,应保持安全距离.在船行波大的情况下 应选用对其他船舶或水上设施不构成危害的状态航行、5 1,1。3、5。应根据越浪能力选择适当的航速.以避免船体与水面发生严重拍击、5,1、1,3.6,当波高达到翼航最大允许值时。应立即转为排水状态航行 5 1、2,靠 离泊及锚泊操纵.5 1、2、1.船舶驶靠泊位时,应根据船舶吨级 尺度 操纵性、当时通航环境条件转为排水状态航行.并检查遥控操纵装置的有效性,5.1、2.2 驶离泊位时,船舶与泊位间应留有1、0m 1、5m距离,不应以护舷材作为支点驶离泊位,5 1。2.3.船舶航行中需应急抛锚时 应立即向主管机关报告、并按指定区域锚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