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船舶操纵5、1 水翼船5 1 1 航行状态操纵.5.1 1,1、排水状态操纵.水翼船在排水状态应充分考虑水翼装置对船舶操纵带来的影响、5、1 1,2。过渡状态操纵、5,1.1 2 1,加速之前应确认载荷均衡.横倾角不大于本船允许值,当横倾角大于允许值时,用小舵角平缓地向倾侧一舷操舵直至达到要求,未消除到允许横倾角之前不应进入翼航状态,5、1、1。2、2,不应延长进入翼航的时间、如果船舶无法按正常时间过渡到翼航状态、在查清原因及排除故障之前不应继续向翼航状态过渡 5,1、1。2。3,船舶加速时宜尽可能保持直航 在进入翼航状态的过程中,不应急速回转或操急舵,如需急速改变航向、应减速使船舶转为排水状态后再操舵,5.1 1,3。翼航状态操纵,5 1。1,3。1 不应大角度回转,以防止稳性不足造成船舶倾覆,5 1 1.3.2 避免在横浪中翼航。如果波浪使翼航受到限制。应及时调整航向 5,1 1 3 3,当船尾出现明显的,八.字形波,并伴有航速下降和主机过载等现象时,应立即减速,检查水翼或其立柱是否挂有异物、如有异物 应由翼航状态转为排水状态、并采取有效措施解脱异物 未清除异物前不应翼航,如无异物,应查明原因并及时排除 排除前不应翼航,5。1。1.3 4.与其他船舶会遇或通过水上设施时、应保持安全距离.在船行波大的情况下 应选用对其他船舶或水上设施不构成危害的状态航行 5。1、1.3,5 应根据越浪能力选择适当的航速。以避免船体与水面发生严重拍击 5、1.1 3,6。当波高达到翼航最大允许值时 应立即转为排水状态航行,5。1.2。靠,离泊及锚泊操纵,5.1 2,1,船舶驶靠泊位时.应根据船舶吨级.尺度 操纵性 当时通航环境条件转为排水状态航行,并检查遥控操纵装置的有效性,5,1,2,2,驶离泊位时,船舶与泊位间应留有1。0m,1 5m距离,不应以护舷材作为支点驶离泊位 5、1 2。3、船舶航行中需应急抛锚时.应立即向主管机关报告、并按指定区域锚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