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船舶操纵5 1,水翼船5.1,1 航行状态操纵,5。1、1,1,排水状态操纵.水翼船在排水状态应充分考虑水翼装置对船舶操纵带来的影响、5,1,1、2 过渡状态操纵 5、1.1,2,1,加速之前应确认载荷均衡,横倾角不大于本船允许值 当横倾角大于允许值时.用小舵角平缓地向倾侧一舷操舵直至达到要求 未消除到允许横倾角之前不应进入翼航状态、5。1.1。2 2,不应延长进入翼航的时间 如果船舶无法按正常时间过渡到翼航状态。在查清原因及排除故障之前不应继续向翼航状态过渡。5,1 1、2 3.船舶加速时宜尽可能保持直航 在进入翼航状态的过程中.不应急速回转或操急舵、如需急速改变航向 应减速使船舶转为排水状态后再操舵 5。1,1。3、翼航状态操纵,5,1,1,3、1 不应大角度回转 以防止稳性不足造成船舶倾覆 5、1.1 3.2 避免在横浪中翼航,如果波浪使翼航受到限制。应及时调整航向.5.1、1。3、3。当船尾出现明显的 八。字形波 并伴有航速下降和主机过载等现象时,应立即减速。检查水翼或其立柱是否挂有异物 如有异物,应由翼航状态转为排水状态,并采取有效措施解脱异物 未清除异物前不应翼航。如无异物 应查明原因并及时排除,排除前不应翼航,5。1、1.3.4。与其他船舶会遇或通过水上设施时,应保持安全距离。在船行波大的情况下,应选用对其他船舶或水上设施不构成危害的状态航行。5,1,1 3,5,应根据越浪能力选择适当的航速,以避免船体与水面发生严重拍击,5,1,1 3.6.当波高达到翼航最大允许值时.应立即转为排水状态航行。5,1,2,靠 离泊及锚泊操纵.5 1、2,1 船舶驶靠泊位时,应根据船舶吨级,尺度 操纵性.当时通航环境条件转为排水状态航行 并检查遥控操纵装置的有效性 5.1、2,2、驶离泊位时.船舶与泊位间应留有1,0m、1,5m距离,不应以护舷材作为支点驶离泊位.5 1、2.3、船舶航行中需应急抛锚时,应立即向主管机关报告 并按指定区域锚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