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质量控制3.2,1 本条规定涉及安全,节能 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重要材料,产品应按各专业工程施工规范,验收规范和设计文件等规定进行复验、并应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 本条旨在严控工程的主要材料 半成品,成品,构配件,器具和设备的进场检验和重要材料 产品的复验 为把握重点环节 要求对涉及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重要材料,产品进行复验.体现了安全,卫生.节能.环保的原则,重要材料包括工程主体中使用的与结构受力,工程使用直接相关的材料,进场检验,包括质量证明文件核查,外观质量检查和进场检验复试、设备要开箱检验、3。2、2 本条对见证检验的抽样,取样进行规定。是考虑到见证检验的试块.试件或材料、会直接涉及工程结构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且其检测结果是评判工程施工质量的重要依据,本条旨在强化施工现场的原材料质量。凡是涉及工程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施工单位取样时都应该及时通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在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履行监理职责的机构、的现场旁站监督下,按照取样标准进行现场取样工作.并且标明名称。部位 代表数量,取样时间等标识。送到选定的具有相关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见证检验应符合当地建设管理部门的规定,符合设计要求及合同约定,3、2、3、本条规定对有特殊要求需要采用进口产品的工程项目,应由贸易关系人或委托的商检机构按照贸易合同及有关标准、在货物进场后,对进口商品的品质 数量。重量.包装.残损情况等进行商品检验,不合格的应及时处置,3.2。4。本条规定材料,半成品 成品,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到达现场之后、应用到工程实体之前的储存堆放原则 对保持其原有特性和品质至关重要,为防止损坏或腐蚀.应有针对性地采取防雨雪,防腐蚀和防污染等防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