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施工质量验收4、1、一般规定4 1.1。施工质量验收应包括单位工程、分部工程 分项工程和检验批施工质量验收、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检验批应根据施工组织,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按工程量 楼层,施工段划分,检验批抽样数量应符合有关专业验收标准的规定。2,分项工程应根据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划分,建筑工程分项工程划分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附录B的规定 市政工程分项工程划分应符合本规范附录C的规定、3,分部工程应根据专业性质。工程部位划分 建筑工程分部工程划分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附录B的规定.市政工程分部工程划分应符合本规范附录C的规定 4、单位工程应为具备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对市政道路 桥梁、管道.轨道交通,综合管廊等,应根据合同段.并结合使用功能划分单位工程 4、1.2 施工前。应由施工单位制定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划分方案,并应由监理单位审核通过后实施.施工现场情况与附录不同时 应按实际情况进行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划分 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确定。4,1 3,应建立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制度,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建,构.筑物的明显位置设置有关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永久性标牌 4 1,4,工程资料文件的形成和积累应纳人工程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和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 全面反映工程建设活动和工程实际情况。工程资料文件应随工程建设进度同步形成 4。1。5,工程资料归档应符合下列规定,1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立卷后向建设单位移交、2。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前,建设单位应根据工程类别和当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的要求、将全部工程文件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