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排涝除险3,4,1,城镇排涝除险应包括城镇水体、雨水调蓄设施和行泄通道设施等 承担超出源头减排和雨水管网承载能力的雨水径流量的调蓄和排放。应确保发生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内降雨时城镇正常运行、3 4 2,城镇排涝除险设施的规模应根据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地面最大允许积水深度和对应的最大允许退水时间确定 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应根据城镇类型,地形特点.积水影响程度和受纳水体水位变化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后,按表3 4,2的规定取值、并应明确相应的设计降雨量。3,4,3.在城镇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下 最大允许退水时间应符合表3 4,3的规定、交通枢纽最大允许退水时间应为0.5h,3,4 4、城镇排涝除险设施应充分利用河道、湖泊和湿地等城镇水体,用于区域内雨水调蓄,输送和排放,3,4.5,城镇水体的调蓄规模和调蓄水位确定后、不应填占,3,4.6。城镇排涝调蓄设施应根据内涝防治目标,结合城镇竖向和用地情况.优先利用绿地、广场、运动场和滨河空间等作为多功能调蓄设施,并应按照先地上后地下、先浅层后深层的原则.根据需要合理设置调蓄设施。3.4,7、多功能调蓄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1,设置雨水进出口、并在进水口设置拦污和消能设施 2.利用绿地作为多功能调蓄设施的。设施排空时间不应大于植被的耐淹时间.3、设置清淤.检修通道和疏散通道,4。设置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3,4。8、城镇行泄通道应充分利用区域绿地,防护绿地和非交通主干道等空间。结合竖向标高合理设置 并与受纳水体或调蓄空间直接相连。3 4.9,城镇道路作为排涝除险的行泄通道 应符合下列规定。1。达到设计最大积水深度时 周边居民住宅和工商业建筑物的底层不得进水,2.应设置行车方向标志.水位监控设备和警示标志.3,4。10。承担城镇排涝功能的河湖水系应统一调度、并应在暴雨前预先降低水位 3。4、11。城镇多功能调蓄设施和行泄通道应设置工作和非工作2种运行模式。建立预警预报制度、并应确定启动和关闭预警的条件,启动预警进入工作模式后、应及时疏散人员和车辆.做好交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