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验收9 5、1 实行生产许可证或强制性认证的产品,应查验生产许可证或认证的认证范围 有效性及真实性。9、5,2。施工过程应严格按本规范第8章及第9章的相关条款施工和检验、并逐项做好检查 安装完成后必须做好相关记录。9。5、3.高压电气交接试验应由具有专业调试条件的单位完成.并应出具调试报告,9,5、4 过程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组织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9.5,5。竣工验收应检查系统运行的符合性 稳定性和安全性。应以资料审查和目视检查为主。以实测实量为辅、9 5,6、竣工验收时应检查下列工程质量控制记录 1.设计文件和图纸会审记录及设计变更与工程洽商记录,2.主要设备,器具、材料的合格证和进场验收记录、3、隐蔽工程检查记录,4、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检验记录、5。电动机检查.抽芯。记录 6.接地电阻测试记录。7。绝缘电阻测试记录、8.接地故障回路阻抗测试记录。9,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电器测试记录.10,电气设备空载试运行和负荷试运行记录。11,各类电源自动切换或通断装置的动作检验记录.EPS。UPS应急持续供电时间记录.12,灯具固定装置及悬吊装置的载荷强度试验记录,13、建筑照明通电试运行记录、14.吊装。壁装智能化设备安装预埋件安全性检查记录。15。紧急广播系统检测记录,16。过程验收记录。9 5,7 竣工验收应抽测下列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项目.抽测结果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1。各类电源自动切换或通断装置动作情况,2,馈电线路的绝缘电阻,3.接地故障回路阻抗,4.开关插座接线的正确性。5,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电器的动作电流和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