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实体防护系统设计3,4,1。实体防护系统设计应与建筑选址,建筑设计,景观设计统筹规划、同步设计、3,4、2 实体防护系统设计应针对需要防范的风险,通过周界实体防护设计 建 构,筑物设计和实体装置设计、实现相应的威慑、阻挡,延迟等防护能力,3,4,3,周界实体防护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根据场地条件和防范的风险确定周界实体屏障的类型和位置、2.当保护对象有防御爆炸攻击要求时、应选择具有相应防护能力的实体屏障,并应合理确定实体屏障与保护对象的安全距离,3 穿越周界的河道以及涵洞、管廊等可容纳防范对象进入的孔洞。应设置实体屏障进行防护。4 应根据防范车辆的种类 重量.速度等因素,确定周界出入口车辆实体屏障的类型、规格尺寸 结构强度。固定方式等、3.4、4。建 构 筑物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进行建,构.筑物场地的交通流线设计,并应利用场地和景观形成障碍。缓冲区 隔离带等,2.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等保护目标的存放场所应设置在隐蔽和远离人群的位置,3,当高风险保护对象建.构、筑物的洞口,管沟,管廊 吊顶.风管,槽盒 管道等空间尺寸可容纳防范对象进入时 应采用实体屏障或实体构件进行封闭或阻挡,4.当建,构。筑物的墙体有防爆炸要求时,应进行防爆结构设计、当门窗有防盗.防爆炸.防弹,防砸等要求时,应采用相应的防护措施 3。4、5,应根据保护目标的防盗窃、防窥视、防砸,防撬。防弹。防爆炸等安全需求。配置相应的实体装置,3。4 6。当设置具有锐利边缘,触碰时易对人体造成伤害的防护设施时.应在其安装区域设置警示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