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实体防护系统设计3。4。1,实体防护系统设计应与建筑选址.建筑设计,景观设计统筹规划,同步设计,3、4、2,实体防护系统设计应针对需要防范的风险,通过周界实体防护设计,建.构。筑物设计和实体装置设计、实现相应的威慑.阻挡,延迟等防护能力 3,4、3.周界实体防护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根据场地条件和防范的风险确定周界实体屏障的类型和位置 2 当保护对象有防御爆炸攻击要求时。应选择具有相应防护能力的实体屏障。并应合理确定实体屏障与保护对象的安全距离.3 穿越周界的河道以及涵洞 管廊等可容纳防范对象进入的孔洞 应设置实体屏障进行防护,4 应根据防范车辆的种类,重量 速度等因素 确定周界出入口车辆实体屏障的类型。规格尺寸.结构强度。固定方式等 3.4,4,建、构,筑物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进行建、构 筑物场地的交通流线设计 并应利用场地和景观形成障碍、缓冲区.隔离带等 2.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等保护目标的存放场所应设置在隐蔽和远离人群的位置,3.当高风险保护对象建、构、筑物的洞口、管沟、管廊、吊顶.风管,槽盒.管道等空间尺寸可容纳防范对象进入时,应采用实体屏障或实体构件进行封闭或阻挡。4、当建。构,筑物的墙体有防爆炸要求时.应进行防爆结构设计.当门窗有防盗,防爆炸。防弹,防砸等要求时,应采用相应的防护措施,3,4,5.应根据保护目标的防盗窃、防窥视 防砸。防撬,防弹,防爆炸等安全需求。配置相应的实体装置,3,4.6 当设置具有锐利边缘 触碰时易对人体造成伤害的防护设施时,应在其安装区域设置警示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