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四川省契税实施办法。四川省契税实施办法、已经1998年5月21日省人民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四川省境内转移土地 房屋权属 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和本办法的规定缴纳契税。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 三。房屋买卖、四 房屋赠与,五,房屋交换 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居包经营权的转移、第四条。土地。房屋权属以下列方式转移的,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或者房屋赠与,一。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 二,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债、三,以获奖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四。以预购方式或者预付集资建房款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第五条、契税税率为4,可下浮到3 第六条、契税的计税依据、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为成交价格.二.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三,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为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的价格差价,前款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并无正当理由的.或者所交换土地使用权 房屋的价格的差额明显不合理并无正当理由的,由征收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第七条,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经批准转让房地产时.房地产转让者应补缴契税,其计税依据为补缴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或者土地收益、房地产权属承受者仍应按规定缴纳契税、第八条 契税应纳税额、依照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税率和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计税依据计算征收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征或者免征契税,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 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二 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在国家规定的标准面积以内的。免征 三、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准予减征或者免征、四、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用,占用后,被征用、占用者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免征 五 纳税人承受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 牧 渔业生产的、免征,六。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联合国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外交人员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 经外交部确认,可以免征,七,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减征,免征契税的项目。第十条,符合减征或者免征契税规定的 应当在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签订或者具有合同效力的契约、协议 合约,确认书等凭证取得之日起10日内 到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减征或者免征契税手续。第十一条、纳税人因改变土地、房屋用途不再属于第九条规定的减征.免征范围的、应补缴已减征、免征的契税 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改变有关土地.房屋用途的当日 第十二条。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第十三条 纳税人办理纳税事宜后,征收机关应当向纳税人开具契税完税或免税凭证 第十四条 纳税人向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土地,房屋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应当持契税完税或免税凭证和其他规定的文件材料,未出具契税完税或免税凭证的.不予办理土地 房屋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纳税人未出具契税完税或免税凭证.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为其办理了土地.房屋权属变更登记的,由税务机关通知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由税务机关报请同级人民政府责令纠正,并由有权机关对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第十五条,纳税人缴纳契税后,因故未履行所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 申请退税的 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机关审核批准、准予退税.第十六条,契税由各级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也可由地方税务机关委托有关单位代理征收 代征手续费的支付比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土地,房产管理部门应当向征收机关提供有关土地 房屋权属变更以及土地基准地价,标定地价。房产市场交易价格等资料 支持 协助征收机关依法征收契税 第十八条、纳税人与征收机关因纳税发生争议时。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契暂行条例细则、和本办法规定先缴纳税款。然后可以在收到征收机关填发的缴款凭证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征收机关申请复议,上一级征收机关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纳税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九条、契税的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本办法的规定执行。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