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四川省契税实施办法,四川省契税实施办法。已经1998年5月21日省人民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四川省境内转移土地 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和本办法的规定缴纳契税,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三、房屋买卖,四,房屋赠与.五.房屋交换.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居包经营权的转移,第四条。土地 房屋权属以下列方式转移的.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或者房屋赠与 一、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二.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债,三。以获奖方式承受土地 房屋权属、四、以预购方式或者预付集资建房款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第五条,契税税率为4,可下浮到3,第六条,契税的计税依据.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为成交价格 二.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三 土地使用权交换 房屋交换、为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的价格差价,前款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并无正当理由的、或者所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明显不合理并无正当理由的 由征收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第七条。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 经批准转让房地产时。房地产转让者应补缴契税.其计税依据为补缴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或者土地收益 房地产权属承受者仍应按规定缴纳契税、第八条 契税应纳税额.依照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税率和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计税依据计算征收。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计税依据 税率,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征或者免征契税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 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二,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 在国家规定的标准面积以内的.免征.三、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准予减征或者免征。四,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用。占用后。被征用 占用者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免征。五。纳税人承受荒山。荒沟、荒丘 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 林 牧,渔业生产的。免征,六 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联合国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外交人员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经外交部确认,可以免征。七,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减征 免征契税的项目、第十条、符合减征或者免征契税规定的、应当在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签订或者具有合同效力的契约 协议.合约 确认书等凭证取得之日起10日内,到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减征或者免征契税手续.第十一条.纳税人因改变土地,房屋用途不再属于第九条规定的减征、免征范围的。应补缴已减征.免征的契税,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改变有关土地、房屋用途的当日,第十二条。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第十三条,纳税人办理纳税事宜后 征收机关应当向纳税人开具契税完税或免税凭证、第十四条.纳税人向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土地、房屋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应当持契税完税或免税凭证和其他规定的文件材料。未出具契税完税或免税凭证的、不予办理土地,房屋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纳税人未出具契税完税或免税凭证,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为其办理了土地.房屋权属变更登记的,由税务机关通知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改正 逾期未改正的 由税务机关报请同级人民政府责令纠正.并由有权机关对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第十五条.纳税人缴纳契税后、因故未履行所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申请退税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机关审核批准、准予退税.第十六条,契税由各级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也可由地方税务机关委托有关单位代理征收 代征手续费的支付比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土地。房产管理部门应当向征收机关提供有关土地,房屋权属变更以及土地基准地价.标定地价、房产市场交易价格等资料。支持,协助征收机关依法征收契税,第十八条.纳税人与征收机关因纳税发生争议时.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暂行条例细则,和本办法规定先缴纳税款,然后可以在收到征收机关填发的缴款凭证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征收机关申请复议、上一级征收机关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纳税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九条,契税的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本办法的规定执行。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