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墓管理,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规范.引导公民丧葬活动 根据国务院。残葬管理条例,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公墓的建设管理活动.公墓是为公民提供安葬骨灰或遗体的社会公共服务设施。包括社会公共墓地和农村公益性墓地 第三条 尊重少数民族的丧葬习俗。少数民族自愿改革丧葬习俗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加强对公墓管理工作的领导,把公墓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县级以上民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墓管理 监督工作,国土,城乡规划、环境保护、卫生。公安等行政管理部门应按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公墓管理工作、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