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三十二条、对违反本条例的单位或个人、公路路政管理机构分别情况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限期改正,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没收非法所得,责令缴纳规定的费用,并可处以罚款、一,对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责令缴纳公路路产占用费或公路路产赔偿费.并可处以不超过占用费或赔偿费20.的罚款。二 对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十六条。十七条,十九条.二十条,二十一条.二十二条.二十三条规定的 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对公路 公路设施造成损坏的 责令赔偿损失、并可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三,对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责令承运单位或个人缴纳公路路产赔偿费,并可处以不超过公路路产赔偿费一倍的罚款 四,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的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的有关规定处罚,五.对违反本 条例 第二十五条。二十七条规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造成公路路产损坏的并责令赔偿损失.六、对违反本 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 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对公路路产造成损失的.并责令赔偿损失、七,对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按。公路渡口管理规定,处罚,八,对违反本 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 没收非法所得.并可处以不超过非法所得两倍的罚款、九.对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的.由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对公路路产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并可处以不超过公路路产赔偿费一倍的罚款,第三十三条、对违反本,条例 第十条、十二条,十三条规定的。由省交通主管部门或市。地、州.县交通主管部门责成限期改正 对主要责任人由其主管机关追究行政责任,第三十四条,对擅自在公路上设置障碍 堆放物件材料,设卡收费、严重影响公路畅通和安全又拒不执行公路路政处罚决定的、公路路政管理机构有权强行排除,对损害公路路产又拒不接受查处的车辆.公路路政管理机构有权责令其停止行驶.并可暂扣车辆,因特殊情况需要扣证的,商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处理,第三十五条.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 可在接到处罚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管理机关申请复议,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 不起诉又不执行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构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三十六条,因公路路政管理机构或路政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失误、造成管理相对人经济损失的.由公路路政管理机构承担经济责任.第三十七条 公路路政管理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 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滥施处罚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级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 规定、应受治安管理处罚的 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