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二条,对违反本条例的单位或个人,公路路政管理机构分别情况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没收非法所得 责令缴纳规定的费用,并可处以罚款,一,对违反本 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责令缴纳公路路产占用费或公路路产赔偿费.并可处以不超过占用费或赔偿费20.的罚款,二 对违反本 条例,第十五条,十六条,十七条,十九条、二十条、二十一条.二十二条,二十三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对公路.公路设施造成损坏的、责令赔偿损失,并可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三。对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责令承运单位或个人缴纳公路路产赔偿费.并可处以不超过公路路产赔偿费一倍的罚款 四,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的有关规定处罚,五.对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二十七条规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 造成公路路产损坏的并责令赔偿损失 六 对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 责令限期改正 恢复原状,对公路路产造成损失的、并责令赔偿损失 七。对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按,公路渡口管理规定,处罚。八,对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并可处以不超过非法所得两倍的罚款、九,对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的 由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对公路路产造成损失的 责令赔偿损失,并可处以不超过公路路产赔偿费一倍的罚款、第三十三条。对违反本、条例,第十条.十二条.十三条规定的、由省交通主管部门或市。地.州.县交通主管部门责成限期改正。对主要责任人由其主管机关追究行政责任.第三十四条,对擅自在公路上设置障碍 堆放物件材料 设卡收费 严重影响公路畅通和安全又拒不执行公路路政处罚决定的.公路路政管理机构有权强行排除,对损害公路路产又拒不接受查处的车辆,公路路政管理机构有权责令其停止行驶,并可暂扣车辆、因特殊情况需要扣证的、商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处理、第三十五条.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处罚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管理机关申请复议。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 不起诉又不执行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构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三十六条,因公路路政管理机构或路政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失误,造成管理相对人经济损失的、由公路路政管理机构承担经济责任、第三十七条。公路路政管理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滥施处罚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级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触犯刑律的 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八条,违反本 条例 规定。应受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