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第十七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第二款 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或者有第三十九条第、一,二 三。项行为的,由市水务执法总队或者区,县,排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予以警告或者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三款 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 或者有第三十九条第 四.五 六 七.八。项行为的 由市水务执法总队或者区.县 排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予以警告或者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排水户向排水管道、泵站,污水处理厂排放的污水水质超标的,由市水务执法总队或者区,县,排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 并可予以警告或者处以下罚款、一。排水量在每日二十立方米以下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排水量超过每日二十立方米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二.排放的污水严重超标,损坏排水设施 影响污水运行或者影响防汛安全的。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直接责任人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四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 情节严重并且拒不改正的,由市水务局或者区 县,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吊销其。排水许可证,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水务局或者区,县。排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予以处罚、一,擅自实施中段放泄或者使用紧急排放口排水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二.擅自大范围暂停排水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三、未按照规定的技术标准养护维修排水设施的 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四,污水冒溢 未按照规定的时间赶到现场或者未采取措施的、予以警告或者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四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或者有第三十九条第、五,六.项行为.情节严重并且拒不改正的.市水务局或者区。县,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封堵其排放口 但必须提前书面通知排水户.第四十六条、本条例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的行政处罚,市水务局可以委托市水务执法总队实施。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 属其他部门管理职权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排水设施损坏或者堵塞的 应当依法承担疏通 维修责任以及相应的赔偿责任.因养护维修责任单位过错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四十九条、妨碍行政管理人员执行公务.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条.排水管理部门未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违法审批或者作出其他错误决定的,由上级行政机关责令其纠正 或者予以撤销,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依法赔偿 第五十一条。排水执法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未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十二条,市水务局、市水务执法总队或者区、县,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执行 第五十三条,当事人对市水务局.市水务执法总队或者区,县、排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对具体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复议.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部门可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