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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 第十七条 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或者有第三十九条第,一、二.三,项行为的。由市水务执法总队或者区。县、排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予以警告或者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直接责任人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三款 第二十六条 第三十七条规定 或者有第三十九条第,四、五.六。七.八、项行为的,由市水务执法总队或者区、县 排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予以警告或者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排水户向排水管道、泵站.污水处理厂排放的污水水质超标的.由市水务执法总队或者区。县.排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 并可予以警告或者处以下罚款、一.排水量在每日二十立方米以下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排水量超过每日二十立方米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二、排放的污水严重超标 损坏排水设施,影响污水运行或者影响防汛安全的 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四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 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 情节严重并且拒不改正的、由市水务局或者区、县。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吊销其、排水许可证,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水务局或者区,县、排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予以处罚、一,擅自实施中段放泄或者使用紧急排放口排水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二。擅自大范围暂停排水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三 未按照规定的技术标准养护维修排水设施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四 污水冒溢,未按照规定的时间赶到现场或者未采取措施的,予以警告或者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四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七条第二款 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或者有第三十九条第 五.六.项行为 情节严重并且拒不改正的.市水务局或者区 县,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封堵其排放口。但必须提前书面通知排水户,第四十六条,本条例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的行政处罚、市水务局可以委托市水务执法总队实施,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属其他部门管理职权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排水设施损坏或者堵塞的,应当依法承担疏通,维修责任以及相应的赔偿责任、因养护维修责任单位过错造成他人损失的 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四十九条,妨碍行政管理人员执行公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十条、排水管理部门未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违法审批或者作出其他错误决定的,由上级行政机关责令其纠正、或者予以撤销 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依法赔偿、第五十一条.排水执法人员玩忽职守 滥用职权 徇私舞弊 未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十二条 市水务局.市水务执法总队或者区。县,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执行、第五十三条 当事人对市水务局.市水务执法总队或者区,县,排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对具体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复议 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部门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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