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六条,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是。一。燃气,是指人工煤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气体燃料的总称 二 燃气工程、是指燃气设施和燃气供应站点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三。燃气设施.是指气源生产厂家以外的储气厂.门站,气化站,混气站。储配站,调压站。各种燃气管网及其附属设施的总称 四,燃气器具.是指使用燃气的炉灶、热水器,沸水器,取暖器,空调器和燃气计量器等器具.五 燃气供应站点,是指为用户供气的瓶组气化站 瓶装供应站。燃气车辆加气站等,第五十七条.本条例自2003年11月1日起施行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