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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法律法规有法律责任规定的、适用其规定、第三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二项规定,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的.由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五项规定,进行健身娱乐等活动干扰他人正常工作和生活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 高空抛物的 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或者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造成他人损害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一项规定、饲养烈性犬.大型犬和其他具有危险性宠物的 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予以没收.造成他人损害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第四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应当受到罚款处罚.违法行为人可以向拟实施处罚的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参加社会服务,经主管部门同意并完成相应社会服务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罚,第四十一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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