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基本规范 第九条。公民应当热爱祖国。遵守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弘扬家庭美德。提升个人品德.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第十条、公民应当维护公共秩序,遵守下列规定,一.言行举止文明,着装整洁得体.不得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二,不得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 三,等候服务时依次排队,四,在影剧院,图书馆 博物馆,比赛场馆等公共场所服从现场管理 五 进行健身娱乐等活动应当符合环境噪声管理规定。不得干扰他人正常工作和生活.第十一条。公民应当维护公共环境卫生 不得有下列行为,一 随地吐痰.便溺。二。乱扔果皮.纸屑,烟蒂。饮料瓶等废弃物。三。随处涂写 刻画 粘贴,四,乱倒乱排污水,乱堆杂物。第十二条,公民应当爱护公物.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 损坏花卉。绿篱.树木和草坪,二,损坏垃圾桶.雕塑.体育健身器材和共享交通工具等物品,三、损坏交通安全 治安防控,市政,气象 水文,环境监测。通信和水电气暖等公共设施设备.四。躺卧、污损公共场所座椅,第十三条、公民应当文明出行 遵守下列规定,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先下后上、在车内保持安静 主动为老弱病残孕等有需要的人让座.不得抢座,霸座和强迫他人让座 不得吃有异味的食品、二,禁止在公共交通工具上辱骂.拉扯 殴打驾驶人员或者以其他方式危害交通安全.三、驾驶机动车应当礼让行人。积水路段低速行驶、拥堵路段依次通行.不得强行超车 突然变道,急转急停、四.骑行机。电。动三轮车不得在禁止,限行区域和时段通行、五,骑行非机动车不得进入机动车道,逆向行驶和追逐嬉戏、六,不得乱停乱放机动车,非机动车,七,行人不得乱穿马路和跨越道路隔离设施、不得在行车道内兜售、发放物品和乞讨,第十四条、公民应当文明旅游,遵守下列规定 一,服从景区景点管理.二.爱护文物古迹、风景名胜.服务设施、不得涂写刻画。攀爬触摸和违反规定拍照摄像,三,尊重当地传统文化。民族风俗和宗教信仰 第十五条.公民应当维护公共安全,不得有下列行为,一,高空抛物.二。堵塞安全出口、消防通道 无障碍通道、三 在住宅楼道为电动车充电、第十六条.公民饲养宠物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 城市建成区内禁止饲养烈性犬,大型犬和其他具有危险性的宠物 二,携犬出户束绳牵引。及时清除犬只粪便 三.不得携犬.警犬、导盲犬除外.进入禁止犬只入内的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第十七条、公民应当参与文明社区。乡村 建设.遵守下列规定.一,不得私搭乱建。二、不得在公共绿地内种植蔬菜和农作物、三 不得随意堆放物品占用公共部位.四。不得在禁养区内饲养畜禽、五,从事房屋装修等活动不得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六.不得参与封建迷信活动和邪教组织。七 不得组织和参与赌博。八 不得在公路上打场晒粮和堆放物品。第十八条,单位和个人应当减少垃圾产生。按照规定分拣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不得乱扔,混投和乱堆乱放垃圾、第十九条,公民应当文明上网。理性表达.不信谣传谣.自觉抵制不良信息。积极传播正能量 第二十条,公民应当依法表达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得扰乱医院,学校和企业等单位正常的医疗。教学和生产经营秩序,第二十一条。公民应当尊重和崇尚杰出历史人物、英雄烈士和模范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