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基本规范。第九条,公民应当热爱祖国,遵守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弘扬家庭美德,提升个人品德,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第十条.公民应当维护公共秩序 遵守下列规定、一 言行举止文明、着装整洁得体,不得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二 不得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三、等候服务时依次排队。四.在影剧院,图书馆、博物馆 比赛场馆等公共场所服从现场管理,五,进行健身娱乐等活动应当符合环境噪声管理规定,不得干扰他人正常工作和生活、第十一条,公民应当维护公共环境卫生。不得有下列行为、一。随地吐痰、便溺,二。乱扔果皮,纸屑.烟蒂 饮料瓶等废弃物 三。随处涂写、刻画.粘贴,四。乱倒乱排污水。乱堆杂物,第十二条,公民应当爱护公物、不得有下列行为、一 损坏花卉 绿篱,树木和草坪 二,损坏垃圾桶,雕塑、体育健身器材和共享交通工具等物品。三,损坏交通安全、治安防控.市政,气象。水文,环境监测,通信和水电气暖等公共设施设备 四、躺卧,污损公共场所座椅 第十三条,公民应当文明出行.遵守下列规定,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先下后上,在车内保持安静,主动为老弱病残孕等有需要的人让座,不得抢座,霸座和强迫他人让座,不得吃有异味的食品.二.禁止在公共交通工具上辱骂。拉扯。殴打驾驶人员或者以其他方式危害交通安全。三,驾驶机动车应当礼让行人,积水路段低速行驶,拥堵路段依次通行,不得强行超车。突然变道.急转急停.四.骑行机,电。动三轮车不得在禁止,限行区域和时段通行。五,骑行非机动车不得进入机动车道.逆向行驶和追逐嬉戏,六,不得乱停乱放机动车,非机动车.七,行人不得乱穿马路和跨越道路隔离设施。不得在行车道内兜售。发放物品和乞讨,第十四条 公民应当文明旅游 遵守下列规定。一,服从景区景点管理.二,爱护文物古迹.风景名胜.服务设施、不得涂写刻画.攀爬触摸和违反规定拍照摄像,三、尊重当地传统文化。民族风俗和宗教信仰 第十五条.公民应当维护公共安全,不得有下列行为,一,高空抛物。二 堵塞安全出口.消防通道 无障碍通道 三、在住宅楼道为电动车充电。第十六条 公民饲养宠物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城市建成区内禁止饲养烈性犬。大型犬和其他具有危险性的宠物,二。携犬出户束绳牵引 及时清除犬只粪便,三,不得携犬.警犬.导盲犬除外,进入禁止犬只入内的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 第十七条 公民应当参与文明社区,乡村 建设,遵守下列规定,一.不得私搭乱建 二,不得在公共绿地内种植蔬菜和农作物,三。不得随意堆放物品占用公共部位、四 不得在禁养区内饲养畜禽,五.从事房屋装修等活动不得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六。不得参与封建迷信活动和邪教组织.七,不得组织和参与赌博 八,不得在公路上打场晒粮和堆放物品,第十八条、单位和个人应当减少垃圾产生.按照规定分拣分类投放生活垃圾、不得乱扔,混投和乱堆乱放垃圾.第十九条。公民应当文明上网,理性表达、不信谣传谣,自觉抵制不良信息,积极传播正能量 第二十条,公民应当依法表达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得扰乱医院,学校和企业等单位正常的医疗,教学和生产经营秩序,第二十一条,公民应当尊重和崇尚杰出历史人物。英雄烈士和模范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