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基本规范。第九条,公民应当热爱祖国。遵守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弘扬家庭美德。提升个人品德,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第十条,公民应当维护公共秩序 遵守下列规定,一。言行举止文明,着装整洁得体、不得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 二,不得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三.等候服务时依次排队。四 在影剧院、图书馆。博物馆,比赛场馆等公共场所服从现场管理,五.进行健身娱乐等活动应当符合环境噪声管理规定,不得干扰他人正常工作和生活,第十一条,公民应当维护公共环境卫生、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随地吐痰,便溺 二,乱扔果皮、纸屑,烟蒂,饮料瓶等废弃物,三,随处涂写,刻画。粘贴,四 乱倒乱排污水,乱堆杂物.第十二条 公民应当爱护公物、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损坏花卉 绿篱.树木和草坪。二 损坏垃圾桶、雕塑,体育健身器材和共享交通工具等物品。三,损坏交通安全,治安防控 市政、气象 水文 环境监测.通信和水电气暖等公共设施设备,四。躺卧、污损公共场所座椅。第十三条,公民应当文明出行 遵守下列规定.一 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先下后上,在车内保持安静。主动为老弱病残孕等有需要的人让座。不得抢座、霸座和强迫他人让座,不得吃有异味的食品。二、禁止在公共交通工具上辱骂、拉扯.殴打驾驶人员或者以其他方式危害交通安全、三。驾驶机动车应当礼让行人 积水路段低速行驶、拥堵路段依次通行,不得强行超车.突然变道,急转急停。四.骑行机.电。动三轮车不得在禁止,限行区域和时段通行。五.骑行非机动车不得进入机动车道,逆向行驶和追逐嬉戏,六、不得乱停乱放机动车 非机动车。七 行人不得乱穿马路和跨越道路隔离设施、不得在行车道内兜售。发放物品和乞讨 第十四条 公民应当文明旅游,遵守下列规定。一 服从景区景点管理、二,爱护文物古迹,风景名胜 服务设施,不得涂写刻画.攀爬触摸和违反规定拍照摄像。三 尊重当地传统文化.民族风俗和宗教信仰 第十五条 公民应当维护公共安全、不得有下列行为.一,高空抛物 二 堵塞安全出口,消防通道。无障碍通道 三。在住宅楼道为电动车充电、第十六条。公民饲养宠物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城市建成区内禁止饲养烈性犬,大型犬和其他具有危险性的宠物,二 携犬出户束绳牵引、及时清除犬只粪便.三,不得携犬 警犬.导盲犬除外,进入禁止犬只入内的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第十七条、公民应当参与文明社区。乡村,建设、遵守下列规定、一,不得私搭乱建 二.不得在公共绿地内种植蔬菜和农作物.三,不得随意堆放物品占用公共部位、四,不得在禁养区内饲养畜禽.五,从事房屋装修等活动不得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六,不得参与封建迷信活动和邪教组织.七、不得组织和参与赌博。八,不得在公路上打场晒粮和堆放物品。第十八条.单位和个人应当减少垃圾产生、按照规定分拣分类投放生活垃圾.不得乱扔,混投和乱堆乱放垃圾 第十九条、公民应当文明上网,理性表达,不信谣传谣。自觉抵制不良信息,积极传播正能量。第二十条.公民应当依法表达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得扰乱医院、学校和企业等单位正常的医疗,教学和生产经营秩序.第二十一条,公民应当尊重和崇尚杰出历史人物,英雄烈士和模范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