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法律责任。第五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标准设置信报箱的 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未改正的。由邮政管理部门指定其他单位设置信报箱。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邮政企业未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为用户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处理投诉,举报或者邮政管理部门交办的申诉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未改正的、处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六项.第七项规定 邮政企业擅自提高邮政业务收费标准或者增加收费项目,强迫或者误导用户使用高资费邮政业务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八项规定.限制用户支付邮政普遍服务业务范围内信件 印刷品.包裹等邮件资费的方式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的规定予以处罚。第五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邮政企业擅自将补贴资金或者专项资金挪作他用的、由财政部门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违反规定使用的有关资金、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被违规使用的有关资金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六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擅自迁移.损毁邮政设施,妨碍邮政设施正常使用,或者妨碍邮政企业正常营业的 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六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超越经营许可的业务范围和地域范围经营.超越经营许可的业务范围和地域范围委托经营 将快递业务委托给未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的企业经营 或者出租,出借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第六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在露天场地堆放分拣快件或者野蛮分拣快件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未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关于禁止寄递或者限制寄递物品的规定。或者未依法建立、执行收寄验视制度。违法行为轻微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具有造成经济损失.人身伤害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邮政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对快递企业可以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未建立快递运单实物及电子数据档案管理制度。未采取技术措施确保用户信息安全 快递运单实物保存或者电子档案保存未达到规定的档案保管期限.或者未按照规定集中销毁快递运单,删除电子档案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第六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 伪造、盗用他人的生产监制证。或者生产,销售未经监制的邮政用品用具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伪造,盗用的生产监制证和未经监制的邮政用品用具以及违法所得,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邮政企业。快递企业。集邮票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以及邮政行业的其他相关企业和组织 未按照规定向邮政管理部门报送服务质量自查情况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第六十七条、邮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在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 玩忽职守 徇私舞弊 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